央行上海总部出台金融支持上海实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2012年01月18日 11: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上海1月18日讯 (记者沈则瑾)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日前出台《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上海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支持上海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更好地服务全国实体经济。

    《指导意见》共分十二个方面、三十条举措,涵盖了货币信贷政策执行、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对外开放、金融稳定、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信用环境建设以及金融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等各项工作。具体包括:

    货币信贷方面,按照总行政策和各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增强政策工具使用的针对性。充分运用再贴现工具加大对“三农”与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投放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上海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节奏相衔接。围绕服务经济,根据各行优势和特色,培育新的信贷拉长点,积极拓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小微金融。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引导作用,科学评估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实际效果,促进金融机构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对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配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的落实。

    金融市场发展方面将坚持稳步发展金融市场的原则,支持在沪各类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债券融资,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方面将大力推进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推动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及相关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人民币清算服务水平,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对外经济发展服务。

    支持实体经济对外开放方面将扎实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继续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着力推进外汇业务创新,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

    金融服务方面将改进支付结算与国库服务,推动第三方支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广支票授信业务,加大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国库管理与财税改革的互动,提高实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将继续推进各项金融改革,稳步开展实体经济需要的金融创新,加强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夯实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稳定基础。要求各商业银行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发展民生金融,围绕社会各阶层客户的需求,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创新发展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努力践行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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