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保障房建设工程,推动民生事业新突破成为浙江省委、省政府“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工作重点。
2011年,浙江计划开工的18.5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已于当年9月底全部开工,保障房建设新开工率已超100%。其中,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8.48万套,新增廉租房货币补贴3956户,提前两个月实现开工总量完成全省预定目标。
浙江的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形成了以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商品住房、产业发展和监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体系建设,力解群众住房难。
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浙江严格坚持资金有保障、质量严把关、分配阳光化,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为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问题,浙江省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5年450亿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作协议,宁波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155亿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长期贷款框架协议。在土地保障方面,浙江省2011年13.31万亩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达9.82万亩,占73.8%;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还建立了保障房用地快速审批通道,加快建设进度。
质量是保障房的硬杠杠,事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质量,浙江制定了保障房工程“创优夺杯”规范,要求企业以优质工程为目标,努力提升保障房项目品质。制度保障的同时,浙江还创新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探索实行群众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推行“阳光验收”,邀请住户代表、行风监督员以及无利益关系专家参与保障房项目竣工验收。
能不能做到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能否真正惠及住房困难家庭的核心。浙江省为此发布了关于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暂行意见,保障房的建设、分配、管理要阳光化,推行信息公开和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今年2月17日,浙江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确定2012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4.5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3700户,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3万套;确保基本建成7万套,竣工6万套,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实现年度计划开工建设项目全面开工。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