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广州3月8日讯 (记者庞彩霞) 继2月29日国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广东8日对外公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并向公众发布珠三角首批17个空气检测站点的空气监测数据。珠三角成为我国首个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群。
从即日起,广东将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信息平台,实时更新各个站点包括各项检测指标最近1个小时的浓度以及最近24小时的平均浓度等最新的空气监测数据,为广东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以及居民日常出行提供权威的参考依据。
据了解,首批公布的17个监测站点遍布珠三角各市。其中12个监测站点是广东协同香港政府于2005年在珠三角建成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量监控网”子站,其余5个则是国家863重大项目“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集成示范”新建的监测子站,由科技部与广东省联合建设,相关的发布技术也来自于该863重大项目的技术创新。
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光荣表示,广东下一步将结合《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具体进展,继续加快与“新标准”要求相配套的空气监测能力建设步伐,力争在今年年中和年底前分批公布更多监测站点的结果。此外,广东还将积极鼓励珠三角各地按“新标准”要求尽快发布各自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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