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稿 > 正文
中经搜索

江苏浙江共建环太湖风景路

2012年03月26日 22: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南京3月26日讯(记者薛海燕、通讯员高峰)3月26日,江苏、浙江两省正式启动环太湖风景路建设。据悉,这是中国首个跨省联合共同打造区域风景路,该风景路连通江苏浙江两省环湖的7市县,其中临湖线全长316.6公里。

    即将开工建设的风景路以太湖沿线山水风光为依托,以慢行道路为载体,连接了太湖周边西山、木渎、同里等13个风景区、2个独立景点。游客沿太湖骑行一圈仅需两天,还可以游览沿湖197个自然景观、849个人文景观。

    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泉介绍,这条环太湖风景路以慢行道路为主,与高速公路等机动车道不同,环太湖风景路的建设主要供人们进行步行、骑行等“慢行”活动,许多路段都与城乡道路具有一定的空间距离,利用原有城乡道路建设的路段,也是在城乡道路的绿化带或慢行道中建设。

    据了解,太湖是中国的第二大淡水湖,环太湖地区包括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常州、宜兴、吴江5个市县和浙江省的湖州、长兴2个市县,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达、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人居环境最优越的地区之一。

    环太湖风景路总长度316.6公里,其中江苏段257.5公里,占到总长度的五分之四,浙江段59.1公里。目前苏州、无锡等地已经利用原有环湖路完成了部分路段的改造。

(责任编辑:西西)

分享到:
延伸阅读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