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沪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13.8%

2012年03月26日 10: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上海3月26日讯 (记者沈则瑾) 2011年上海全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644元,继续位居各省市首位,比上年增长13.8%,增幅创十年新高,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水平略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幅,城乡居民收入之比连续两年稳定在2.3︰1。

    上海近日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农民增收的工作目标:在确保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不低于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的基础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提前5年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上海部署了2012年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一是巩固提高经营性收入。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让农民从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中得到实惠。加快推进农业生产产销对接,推进农业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积极发展农业旅游,加快发展农业旅游和“农家乐”,进一步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务农技能。二是稳定提升工资性收入。建立农民非农就业信息数据管理长效机制。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家庭服务、物流运输等传统服务业的发展模式,自主创业,拓展就业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提高跨区就业、低收入就业等补贴标准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等措施,鼓励农民实现稳定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分类培训。三是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适当提高承包地流转最低指导价。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盘活农村闲置的工厂、仓库,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完善村民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稳步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征地留用地制度的实现形式。四是继续提高转移性收入。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就业落实城镇养老保险,努力提高农民社会保障层次。做好农村低保及有关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补贴力度,做好低收入农户的增收减支工作。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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