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西安3月30日讯(记者张毅、通讯员袁战鸿) 近日,在陕西省召开的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西安市以综合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荣获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单位一等奖,并获得5000万元奖励。这是该市四措并举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带来的结果。
围绕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这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西安市首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全社会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和任务、项目名称和地址、建设规模和套数、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等,并实行廉租住房公示、告知和分配现场公证、摇号抽取;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销售条件、房源和价格三公开。在市保障性住房办事大厅,集中全市所有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实现资格审核、房源查询、房源选定、房源配售、签订合同等一条龙服务。
其次,规范审批程序,对户籍所在地、年龄范围、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住房建筑面积等方面以及涉及离异再婚情况的申请人作出具体规定,特别对申请人有房屋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或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等情况,明令禁止申请。建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申请制度,按照由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三级审核,三次公示的程序,最终审定资格,确实无异议者由住房保障中心填写意见,核实准购面积,发放购房信息卡。
同时,加强分配监管,在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工作中,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核查环节,对已经审核通过尚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近2万户申请人,全部核对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对工作单位不符、缴存基数超标的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先后将2名条件不符者取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房管、社保、车辆管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对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年收入情况、公积金缴存基数、现住房情况等信息资料共同审核,严把经济适用住房准入关。在全市招聘义务监督员,对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申报资料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的透明度。
此外,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出台《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操作流程》等文件,完善了保障对象准入退出机制,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和公证部门现场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后续管理工作,坚决纠正出租、出借、改变使用胜任等违规行为,对收入改善后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启动退出机制,使不符合条件者能够及时清退。针对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以次充好、质量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题,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一经核实不仅在媒体曝光,还将严肃处理。
据悉,去年西安市累计投入120亿元建成保障性住房近14万套(户),完成任务率为111%。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