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宁4月16日讯(记者周骁骏 童政) 为帮助贫困群众实现易地脱贫,广西制定了《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稳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现“无土安置”。
按照2011年国家提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的扶贫标准,广西的农村贫困人口达到1012万人。全区49个贫困县主要集中分布于桂西地区的大石山区,其中44个县处于石漠化治理区,29个县列入国家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之一的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因此,集中连片是广西贫困人口分布的主要特点。自2002年广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截至2011年底,全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近20亿元,搬迁安置约28万人。《方案》提出,要充分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有序搬迁,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导扶贫对象向中小城镇、工业园区搬迁,以便于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时,一是先开发、后搬迁,要搞好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让群众在迁入地能够有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二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移民安置不搞统一模式,宜集中则集中安置,宜分散则分散安置,宜依托城镇化发展、工业园区实施“无土安置”的则实施“无土安置”。
根据《方案》,2012~2015年广西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贫困人口3万户、15.2万人,主要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并优先安排依托城镇化发展、工业园区实施“无土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确保每一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经过3年周期的建设,使群众搬迁稳定后的生产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平均水平。据介绍,“十二五”时期,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等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约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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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土安置”是指在一部分城镇或工业园区周边,通过荒地土地整治或河滩地的围堤淤地及其他措施,整理形成地域上连片的安置区用地,开展具备居住、商业、文化等功能的新城建设,主要以套房方式建设住房。这类搬迁主要适用于县域内有外出务工劳动能力、思想观念上能够接纳城镇生活习惯的农村贫困家庭。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