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检法联手案件评查制助推“阳光司法”

2012年04月18日 14: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河南新密4月18日讯(记者党涤寰 汪俊杰、通讯员张胜利) 4月18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和新密市人民法院近日联手建立了定期评查案件制度,把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作为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执法为民的重要途径,全力打造“阳光司法”。据悉,新密市检法联手建立定期评查案件制度在河南省尚属首例。

    据了解,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增强干警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机关良好形象。新密市检察院和新密市法院联手每季度对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质量进行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其中抽取部分民商事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对二审或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民商事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根据工作实际,对某类或个别案件的质量在指定期限内进行专项评查。检察院不仅要将评查的情况及时向人民法院进行书面反馈,而且必要时到法院进行案件点评,法院对提出的个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存在重大的实体或程序错误的案件,检察院以再审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建议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对错误执行的案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法院予以纠正。

    新密市检察院和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两家还将按照以质量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工作思路,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手段,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对庭审旁听评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等参加庭审旁听评查,努力减少和免民事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此外,新密检察院在强化和法院合作定期评查案件的基础上,还加强了自身的案件评查力度。据不完全统计,该院自2010年至今开展案件评查以来,共评查案件3789件,评查合格率100%,不但实现了“零错案”,而且案件瑕疵逐月减少。其中,在2011年4月和2012年4月,该院办理的吕朝营贪污案、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邓振举贪污、受贿案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河南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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