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圩:各地需结合实际 多举措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2012年05月18日 11: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天津5月18日讯(记者李佳霖) 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天津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见工作座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会上指出,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精神,要充分认识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是应对严峻复杂经济形势、实现经济稳中求进的重要途径,是转变经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保就业惠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

    苗圩深入分析了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小型微型企业是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占企业总量的90%以上,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外复杂多变经济形势的影响,2010年以来,中小企业总体保持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困难和矛盾更加突出。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今年一季度,工业小型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者很好的比例比去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小型微型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生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融资困难,税费负担偏重,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服务体系需改进和完善以及企业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等,直接影响了我国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和谐发展。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再先后出台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财税金融方面的9条措施等政策后,于今年4月19日又出台了国发1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发14号文件是是国务院首次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出台的政策意见,是指导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以解决当前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提出了针对性更强的新政策。如突出了对小型微型企业财税、金融支持;突出了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突出了建立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突出了营造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环境;突出了完善体制机制等鲜明特点。

    苗圩说,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从融资、服务、用地、减轻企业负担等企业最关心的关键点入手,研究制定配套办法,上下联动,促进本地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机制化、长效化。他还表示,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的重要性,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同时,要推动建立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机制,把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志,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天津、福建、黑龙江、浙江、山东、重庆分别介绍了本地贯彻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责任编辑:徐晶慧)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