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兰州6月6日讯 记者从6月5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甘肃省的各项环境状况均有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好转,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据甘肃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政民介绍,2011年甘肃省总体环境状况得到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好转,15条河流的28个河段中,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类别的有20个,较上年增加了1个;国控重点流域(黄河、长江、内陆河)甘肃境内水域监测断面中,长庆桥断面水质为Ⅴ类,其余各断面水质均符合水质功能类别要求;出境断面中黄河、渭河、白龙江和黑河省界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泾河出境断面水质为Ⅴ类,马莲河出境断面水质为Ⅳ类;17座水库中15座水库水质达到水质功能类别要求,较2010年增加2座;全省市州所在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饮用水达标率为99.6%,县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1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有11个,占78.6%;列入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的4个城市中,白银市二氧化硫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兰州市、金昌市、张掖市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要求,3个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主要城市中兰州、金昌、天水城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
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省8个陆地γ辐射监测点监测数据显示,全省辐射水平在该省环境本底水平范围内;国控点主要江河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无显著变化;重点监管的污染源辐射环境处于稳定、安全状态;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无害化处置48.14万吨,占总量的69.44%。全省已建成投运13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年处置能力达1.5万吨。全年规范拆解废旧家电23.86万台,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5242.43吨。
就甘肃省计划在何时将PM2.5、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等新增加指标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以及甘肃省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方面,是否与发达省份相比有区别等问题,张政民表示,甘肃省正在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分三期实施环保部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要求。第一期2012年,在省会兰州市正式实施并在12月底前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第二期2013年,增加重点城市金昌市的PM2.5监测及发布;第三期到2015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全面监测并通报PM2.5。目前甘肃省按照此项部署正在开展第一期兰州市的相关工作。甘肃作为欠发达地区,PM2.5的构成成分等方面与发达地区还存在差异,正在做相关检测和研究。在监测研究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做好预报工作,另一方面要通过预报和监测,加快PM2.5的治理,为下一步综合治理做好准备。(《中国经济信息》记者牛新建)
(责任编辑:s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