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推出创新驱动"16条" 部分政策突破瓶颈引关注

2012年06月07日 17:3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上海6月7日讯(记者沈则瑾)上海市工商局和浦东新区政府今天宣布出台进一步推进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16条政策措施,其中部分政策措施改革创新力度较大,需要突破现行体制机制和政策瓶颈,有望在浦东率先取得突破,随后在上海全市推广。

    据上海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振国介绍,16条政策措施在浦东先行先试,将推动浦东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比如探索股权投资公司制企业变更为合伙制企业,探索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注册登记,探索建立分布式注册登记模式,试点开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信托登记等,这些政策既有创新也有难度,浦东的探索创新将为其转型发展发挥出积极效应。

    其次,16条政策措施将围绕推进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重点支持浦东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支持浦东“4+3”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比如支持新型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机构、专业保理等行业发展、发展非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等政策,有助于推动浦东建设国际金融市场体系;试点登记航运经纪企业,探索允许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单机单船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SPV)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可与母公司住所相同等,有助于培育发展浦东的国际航运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工商注册登记办法,有助于推动建立有利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

    第三,16条政策措施体现了深化市场准入改革和加强市场监管并举,努力为浦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比如明确提出扩大并联审批事项范围,浦东新区将对属于区级审批部门权限范围的25项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梳理改革,其中绝大部分将纳入并联审批、告知承诺或者直接改为后置审批,推动市场准入从重前置审批向重事后监管转变。

    据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介绍,16条政策还针对实践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和共性需求,比如对个体工商户转变为小微企业组织形式、设立内外资经营性养老机构等率先在浦东进行试点。

    据悉,上海市工商局将指导浦东新区分局加强与浦东新区相关部门的协作,分期分批制定贯彻落实16条政策措施的操作细则,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在浦东落实到位,并将积极开展各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推动创新,为支持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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