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长沙7月5日讯(记者刘麟 谢瑶)日前,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成功摧毁了赵俊、卓万兴两个特大销售伪劣产品团伙,刑事拘留11人,缴获各类假冒伪劣卷烟6950条,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5月23日9时许,长沙市烟草局稽查大队到雨花分局刑侦大队报警称:4月1日,该大队在长沙市黎托货运市场附近发现一批假冒伪劣“精品白沙”卷烟,共计3000余条,该烟逼真程度高,价值21.6万元。分局局长谭应林,副局长汪琨、张国斌听取案情汇报后,指示从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由副大队长杨毅军任组长,不惜一切代价,务必一网打尽。专案组按照分局领导指示要求,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经查,民警发现该批卷烟为一名叫赵俊(30岁,娄底市娄星区人)的男子所有。民警围绕赵俊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一个以赵俊为首的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团伙逐步浮出水面。
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分析确定了15名嫌疑对象,并分别对该15人进行了重点调查,最终确认了刘芳(女,2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文乔(男,35岁,湘乡市人)、谢建军(36岁,株洲县人)、左雁林(男,25岁,双峰县人)、左向文(男,19岁,双峰县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民警在对左雁林的调查中,意外发现了另一伙以卓万兴(男,29岁,广东省陆丰市人)为首的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团伙,并循线追踪出卓建杭(男,19岁,广东省陆丰市人)、周军(男,26岁,湘阴县人)、邓敏(男,28岁,湘阴县人)、易雄(男,25岁,攸县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过10余天的前期侦查,民警发现该两个团伙均有以下几个共同点:一是任务分工明。赵俊团伙中,赵俊负责从广州进货,刘芳负责收账、付款,文乔、谢建军负责接收、运输并存放部分假烟,左雁林为下线销售假烟,左向文协助左雁林销售假烟;卓万兴团伙中,卓万兴负责从广州进货,卓建杭负责管理仓库、收账、付款,周军、邓敏负责将假烟推销至各烟酒店,左雁林、易雄为下线销售假烟。二是反侦意识强。赵俊、卓万兴为逃避打击处理,从不自己租用仓库,而是将假烟寄存他处或与下线共用仓库。三是伪造技术好。该两个团伙所销售的假冒伪劣“白沙”、“芙蓉王”、“大中华”等卷烟,与真烟没有明显区别,且口感逼真,有的香烟每条进价甚至只比真烟便宜10块钱,即使是专业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也难以发现。
专案组民警运用跟踪守候、查询资金往来、调取银行录像等手段,对两个团伙成员的动向进行全面布控,获取了大量有价值信息,并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和假烟藏匿地点。同时,专案组针对该两个犯罪团伙成员长期活动在雨花、开福、天心等地区的情况,周密制定了抓捕方案,准备伺机实施抓捕。6月11日晚,时机成熟,刑侦大队民警兵分七组展开抓捕缉赃行动,当晚抓获赵俊、刘芳、文乔等11名犯罪嫌疑人,并在文乔、谢建军、左雁林、易雄等人的住处、仓库查获各类假烟共6950条。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战果,民警内审、外查同步进行,连夜封存仓库、现场照相、收集账本、甄别品种、印证口供、核实数据。在事实和证据前,犯罪嫌疑人赵俊、刘芳、文乔、谢建军、左雁林、左向文等6人交待了于2012年3月至今从广州购得假冒伪劣卷烟到长沙雨花、芙蓉、天心、开福等地的烟酒店进行贩售,销售金额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卓万兴、卓建杭、周军、邓敏、易雄等5人交待了于2011年12月至今从广州购得假冒伪劣卷烟到长沙雨花、芙蓉、天心、开福等地的烟酒店进行贩售,销售金额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对赵俊、卓万兴两个特大销售伪劣产品团伙的上线正在进一步追查之中。对于案件牵带出的某些烟酒店销售假烟的线索,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已移交长沙市烟草局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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