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部门开展月饼券面格式条款专项清理工作

2012年08月22日 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上海8月22日讯(记者 沈则瑾)每逢中秋节,上海各大月饼生产、经销企业往往自行印制并向社会发售月饼提货券,以吸引人气,抢占营销市场。往年,这些月饼券面通常印有“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券过期作废”等不公平格式条款,由此造成的消费争议和纠纷也较多。今年的中秋节是9月30日,为尽力避免月饼生产、经销企业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6月中旬至7月中旬,上海工商部门未雨绸缪,提前行动,组织开展了月饼券面格式条款专项清理工作。

    全市工商部门对上海发售月饼提货券的各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面包蛋糕房等经营者开展了全面摸底,并对其中经营规模较大的238户企业法人进行了重点走访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8户企业发售的月饼券面存在着“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所有”、“本券过期作废”、“月饼一经售出酒店将不对损坏、运输和其他事宜负责”等不公平格式条款,经工商部门指导,企业现均已落实了整改,清除了以上条款。

    检查中,工商部门强化了对经营者的宣传指导。在向经营者积极宣传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意义、要求和进展情况的同时,督促经营者对即将付印的格式条款进行自查自纠,引导经营者规范守约。黄浦分局主动走访了辖区的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下属杏花楼、新雅粤菜馆、功德林等14家企业共18个品牌,每年中秋印发的月饼券占全市总量的70%。黄浦分局结合合同法律法规,向该公司指出往年券面存在的违规格式条款,指导企业依法做好今年券面条款的拟制工作。该公司对分局上门指导、服务企业的举措表示欢迎和感谢,同时将公司今年即将付印650万张的月饼券样本送至分局市场合同科征求意见,接受工商部门的指导,坚决避免各类“霸王条款”。

    通过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上海约922万张月饼券面“霸王条款”得到清除,目前市场总体情况基本规范可控。下一步,全系统将巩固成效,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的回访检查,始终保持对月饼券面格式条款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努力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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