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何太急 多地创新制度破解"天下第一难"

2012年09月12日 13:4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征地拆迁是‘天下第一难’!”—这几乎是当前地方干部的共同看法。征地拆迁不是与农民做“一锤子买卖”,而是要保障好农民的长远生存权、发展权。面对纷繁复杂的拆迁矛盾,多地积极探索新政策以破解难题。

 

    以租代征

 

     如果不搬迁,就强令拆除

 

    今年6月,河南省长垣县部分小微企业主和农民向记者反映,该县以综合整治铸造锻打行业为名,在芦岗乡规划建设再制造产业园区,强行租用农民耕地,并强卖土地给企业,强制全县铸造锻打企业搬迁。

 

    “长垣县政府在没有国家批文的情况下,以借用土地指标的形式,在黄河滩区划出400亩耕地,要求全县铸造锻打企业从7月31日到10月31日,无条件搬迁进去,土地以每亩11.8万元的价格强卖给企业,而这400亩耕地,是政府以租赁的方式从当地百姓手里强行征用的。老百姓也是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长垣县一些铸造锻打企业主向本报反映情况时这样写道。

 

    长垣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属新乡市,有“中国起重机械之乡”等美誉。起重机械制造业也带动了铸造锻打等相关配套产业的迅猛发展。目前,长垣县已发展了铸造锻打企业160多家,不少人抓住机会发家致富,改变了命运。让铸造锻打企业主不安的是,长垣县对铸造锻打企业的“整合提升”,最基本的要求是企业必须搬迁到县里规划建设的再制造产业园,否则必须停产。<详细>

 

    租用千亩农用地建造人工湖

 

    2011年,云南宜良县“租用千亩农用地建造人工湖”事件备受关注。当地政府部门说,这是个建设生态湿地的公益性项目,未改变土地性质。但部分群众则认为,该项目以改善环境之名,低价强租村民承包地,日后便于房地产开发,是典型的“以租代征”。

 

    记者了解到,项目全称为“南盘江宜良城区段水环境治理人工湿地项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县规划委员会审定。项目采取租地方式,一亩地租金1800元,期限18年,每5年租金递增10%。据群众反映,这个项目已租了狗街镇和匡远镇几个村近600户的千余亩土地,其中龙华村的地最多。

 

    针对群众对用地性质的质疑,宜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岳平说,这个项目,选址在城市建设拓展区范围内,土地性质是一般农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用地方式为租用地。“不是搞房地产开发,而是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于2010年6月30日获得了昆明市农业局同意的批复。”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俞光斗等专家认为,政府无权强迫农民土地使用权发生改变。国家提出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就是为了维护农民土地使用权这一根本权益,政府不应作为企业主体来租地或征地。<详细>

 

    虚假招商

 

    数千亩耕地被圈占后闲置

 

    2012年8月29日本网以《河南汤阴:投资37亿的斌翔节能科技园里长出大片野苋菜》为题对该县科技园荒废、土地闲置数年等问题进行了报道。数十家主流媒体相继关注并转载此报道,引起强烈反响。网友、读者纷纷质疑:节约耕地的基本国策为什么在汤阴无法贯彻?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不仅斌翔科技园项目停建、土地闲置荒芜,在对外招商时夸大招商成果,欺骗投资者,集聚区内不少企业也存在圈占大量土地后闲置。更有个别企业以建厂为名套取国家资金后,厂房刚开始动工,企业老板就玩起“失踪”。 

 

    记者在汤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大楼旁看到,紧挨着管委会的一大片空地里长满了荒草,路边的大牌子上显示这是投资1.7亿元安阳启元中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规划的一排排标准化厂房和配套设施映入记者的眼帘。据负责这一段道路的清洁工告诉记者:“我来这打扫卫生两年多了,没有见这个企业动过工。这块地100多亩,是城关乡五里村的,土地不是征的,是租的,每亩地每年1800元(青苗补偿款不计算在内)。”<详细>

 

    拆迁难之惑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征地拆迁规模大、速度快,为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了重要支撑。然而,在快速推进中也出现了三个明显的问题,导致社会矛盾突出,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首先是一些地方因制度设计的缺陷与不合理,造成补偿标准低、安置方式简单、救济渠道不畅,被征地农民未能实现生产生活的同步快速发展,甚至因征地致贫。

    其次是近年来,随着土地价值大幅上涨,被征地农民提高补偿安置的诉求日益强烈。而一些地方出现了“天价”补偿现象,最极端的个案是,不止一个城市出现过城郊一户农民补偿上亿元。“天价”补偿扰乱了市场,不仅增加了征地难度,还导致征地行政成本与经济成本畸高。

    第三,征地拆迁事件受关注度高,极易成为网络舆论热点事件,激化征地矛盾。征地拆迁形成的社会潜在隐患越来越突出。<详细>

 

    农民征地拆迁失地后患

 

    部分沉迷赌博吸毒等返贫

 

    在中国城市扩张与变迁的舞台上,上演着一幕幕悲喜剧。随着国家征地补偿政策的逐步完善,城市中出现一些因征地而巨富的村民。这些原本过着普通生活的人们,如今腰缠万贯,身家数百上千万者亦不在少数。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纷繁复杂的拆迁矛盾背后,那些急剧增加的财富,在提升他们生活品质的同时,也给他们的家庭与人生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危机“拆迁暴富所引发的众生相,是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著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据记者调查,在因拆迁补偿致富的人们当中,有不少人的心态发生巨大变化,斗富、挥霍的现象比比皆是,短短几年内挥霍掉巨额财富后,重新回到甚至比以前更差的“赤贫”状态。更为严重的是,失地农民一旦因为挥霍拆迁款返贫,所诱发的种种问题最终都会转嫁到政府和社会身上,并催生新的纠纷和矛盾,此为“拆迁暴富魔咒”。<详细>

 

    征地拆迁何太急

 

    征地拆迁不是与农民做“一锤子买卖”,而是要保障好农民的长远生存权、发展权。通过制度设计,让土地收益最大限度地用之于农民。拆迁亮丽的成绩掩盖不了背后的问题。一些失地农民抱怨:“一亩地补给我们几万元,卖给开发商却上百万,不公平。”“过几年补偿款吃完了,生活怎么办?”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的群体,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令人忧心的是,当前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许多地方在GDP崇拜和土地财政的推动下,低成本征地拆迁的动力不减。城市发展缺地,就瞄向农村土地;城市建设缺钱,就去农村经营开发,处处是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土地增值收益一味向城市倾斜,牺牲农民利益换发展。据测算,近20年来各级政府向农民征地约1亿亩,征地补偿费与市场价的差价约为2万亿元。 

 

    只顾经济利益,漠视农民权益,许多地方打着“城市化”、“公共利益”的旗号拆村腾地,赶农民“上楼”,甚至不惜暴征强拆。光鲜的城市建设背后,农地非农化、农民失业化和无产化日益加剧。这种违背规律的发展,注定是潜藏风险的发展、不可持续的发展。<详细>

 

    多地探索破解难题

 

    苏琼模式:“产权转换”。记者在江苏泗洪上塘乡、石集乡、昆山花桥镇采访了解到,三个乡镇都在“中心镇”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拥有商品住宅产权,以此置换农民住房。“产权调换”后,农民住房价值普遍增长2至3倍。“搬进中心镇的二层小楼,一套房子值四、五十万,还能抵押贷款,农户都愿意。”石集乡农民冯喜良说,村里绝大多数的农户都搬进了农民集中居住区,也有不愿意搬的,搬不搬都由农民自愿,没有强迫。

 

    “产权转换”制另一方面是农民宅基地的流转。上塘乡、石集乡对于拆迁农民的宅基地并不是由政府征收,而是经过平整后用于农业,以土地合作社的形式,将农民承包经营权变为股权。花桥镇则探索将农民宅基地置换商业配套用房,以拓宽农民增收途径。

 

    月川模式:破解“城中村”改造难题。 “月川模式”的主要做法是,首先让农民成为实施拆迁主体。从征地拆迁开始,就明确被征地农民的拆迁主体地位。政府只发挥指导、监督、宣传和协调保障作用,由居委会成立股份制公司,与征地所在镇(区)政府签订有关协议书,组织和实施完成征地拆迁。政府将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工作经费“打包”给股份公司,支付村民拆迁补偿费后的结余部分,就变成股份公司的盈利,由全体村民共享。公司的第一单业务是协助市政府征收涉及140户居民、面积196亩的市行政中心用地,获得了1.9亿元的拆迁包干费用。1994年以来,政府已多次尝试对这块地进行强制拆迁,均未如愿;这次采取了“包干”方式,村民仅花54天就自行完成了曾经11年拆不动的“城中村”拆迁,实现了和谐拆迁、幸福安置。

 

    北坞模式:村集体破冰小产权。 “要让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享有最大利益,我一直主张,自己的地自己开发建设,把产业留给农民。”北坞村村支书张泉说,“不然的话,开发商全把地‘研究’走了,你再想发展自己的产业就没有地了。”张泉和村民们的期盼是:在村集体土地上自主开发建设“大产权”房,这个愿望在北京市重点村的改造中逐渐破冰。<详细>

 

    创新征地制度破解难题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严之尧、江苏省国土厅厅长夏鸣等专家表示,当前,征地制度改革已经远远超出征地本身,必须与社会管理创新、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严之尧就此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价格的构成理论,对土地权益者各项权利的产能价值以及因基础设施、规划用途改变等形成的级差地租进行全面核算,确保补偿安置标准的合理性长期不变。<详细>

(责任编辑:韩茜)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