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让老年人"老有颐养"

2012年10月08日 20: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青岛10月8日讯(记者刘成、通讯员臧富贵) 日前,从青岛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开发区2012年度老年人体检补助发放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老年人体检补助统计发放工作已进入宣传统计阶段,体检补助将于今年重阳节前发放到老年人手中。这意味着在青岛开发区老年人“老有颐养”更有保障。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近年来,青岛开发区不断扩大老年人体检补助发放范围。2008年,该区在青岛市率先建立7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发放制度,每人每年发放150元。2011年,该区建立65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发放制度,每人每年发放150元,当年共为2430名65岁以上老人发放了近365万元的体检补助。本次调整进一步扩大了体检补助发放范围,老年人体检补贴的覆盖范围由2011年的65岁以上,调整到了60岁。将为60周岁以上(包括60岁)老年人发放体检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发放150元。该项补贴将惠及更多老年人,调整后青岛开发区将有更多老年人得到实惠。

    为让老年人“老有颐养”更有保障,青岛开发区还建立了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制度,提高了老年人生活水平。“在建立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制度的基础上,青岛开发区还建立了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为80-8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100元,为90-9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200元,为10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由每人每月200人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加上青岛市为10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300元,由此使开发区百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可领700元的高龄补贴。”青岛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2011年以来,共为5308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60万余元。为更好地给老年人解除意外伤害的后顾之忧,青岛开发区还连续多年开展“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作。青岛辖区本地居民或长住居民、年满5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生活可自理、无精神类疾病、无智力障碍的居民均可参保。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青岛开发区除将敬老院五保老人供养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外,由政府出资委托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拓宽了养老服务领域。60周岁以上、具有开发区常住户口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年人、60周岁以上“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靠)困难老人、60周岁以上“三老”(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老人均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对于能自理的老年人,每天送时服务1小时;半自理老年人,每天送时服务1.5小时;不能自理老年人,每天送时服务2小时。服务费用每小时12元。目前,青岛开发区财政已拨款150余万元,为近200名老年人提供了该项服务。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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