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税务机关积极构建纳税信用体系

2012年10月25日 22: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广州10月26日讯(记者庞彩霞、通讯员赵永清 黄海仁)日前,广东完成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广东A级纳税人八年间增加2.68倍,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不断提高,纳税信用意识有所增强,纳税信用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每两年评定一次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直以来,广东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和税收管理效能,并着力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与诚信纳税意识,不断加快建设纳税信用体系。

    据了解,广东此次共有76万多户纳税人参与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各地市地税、国税部门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的评定内容、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共评出A级纳税人8426户、B级纳税人705290户、C级纳税人47133户、D级纳税人556户,占参评纳税人总户数的比重分别为1.1%、92.6%、6.2%、0.07%。其中,佛山、广州及东莞三市的A级纳税人户数位列广东地市前三甲。

    同时,广东各级税务机关在征管工作中建立起激励、监控机制,加强对纳税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一旦发现纳税人尤其是已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广东税务机关将及时降低此纳税人的信用等级。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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