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10月27日讯(记者乔雪峰)10月2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腐败局揭牌。
近年来,内蒙古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在惩治腐败、加强行政监察和有效预防腐败等方面,走出了一条符合内蒙古实际、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2008年至2011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失职渎职类信访举报3097件(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9人;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7件94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49件,县处级要案4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千多万元。
针对当前有些社会公众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不把违法当违法、不把犯罪当犯罪的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成立预防腐败局,有利于整合预防腐败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创新机制体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据悉,内蒙古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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