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再现"黑校车" 家长们表示"无可奈何又担心"

2012年12月06日 14:1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2011年,甘肃庆阳和江苏徐州连续发生2起涉及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甘肃庆阳正宁县“11·1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0名幼儿死亡,43名幼儿受伤。这两个惨剧让公众对校车的安全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思考。公安部在今年重新修订了123和124号令,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参与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校车标牌发放管理以及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然而严政之下,仍然在一些地方流动着不法的“黑校车”,着实让人为这些孩子们捏一把汗。

    幼儿园拿电动三轮当小车 小笼子里挤12个孩子

 



    10多天前,周先生在抚州市区文昌桥头附近看到一辆“黑校车”在车水马龙中摇摇晃晃地行驶,一车的小朋友浑然不觉正身处危险中。周先生看得十分揪心,便用手机拍下了一段视频。随后周先生准备拦下“黑校车”,不料“黑校车”的女驾驶员反倒数落了他一番,之后扬长而去。

    此后,周先生一直在留意查找该辆“黑校车”。4日下午,周先生终于找到了“黑校车”的源头――幸福幼儿园。随后,周先生将情况向记者反映,记者随即向抚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反馈。

    当日15时30分,记者和执法民警一起来到幸福幼儿园蹲守。16时10分,一批小朋友被陆续送上了三轮电动车。一名女驾驶员随即驾驶电动车掉头往城外方向行驶。

    几分钟后,三轮电动车在该市大公路党校附近时被拦了下来。记者仔细清点后发现,该车共载了12名小朋友。交警查处过程中,附近的市民纷纷表示这种“校车”太危险,应该尽早取缔。

    交警随后依法作出了暂扣三轮电动车等处罚,并将对幸福幼儿园负责人进行法制宣传,杜绝该车再次上路。详细>>>

    长沙某小学周边非法载客 一辆电瓶车挤十几个孩子

 

 


    在城郊结合部的校园周边出现的“慢慢游”、“叭叭车”,因无牌无证上路搭载学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昨日,长沙芙蓉区交警大队联合区教育局、交通局对芙蓉区东岸街道办事处杉木小学的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清除在该校周边载客的非法营运车辆。

    昨日上午11时45分,正值杉木小学的孩子们放学回家。记者随执法人员车辆驶向校门,沿途不断有搭载孩子回家的电动车经过,有的车上竟然搭载三四名孩子。在校门口,记者看到,一辆“慢慢游”四轮电瓶车正在准备开动,车上装有三排座位,好几十名孩子挤在车内。因拥堵不堪,不少孩子站在车厢内,手抓扶手。

    见执法人员到来,车主竟谎称“我只是顺路接几个人”。“别人反映你长时间在这里接客,这是有证据的。而且,不是看到你刚才退钱给车上下来的小学生吗?”见谎言被识破,该车主只得将车交给交警暂扣。经芙蓉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纲现场检查,该车无牌无证,驾驶人也没有取得驾驶证。车主告诉记者,这辆四轮电瓶车价值四万八千元,“我是买的二手车。早上六点钟开始接客,一直要到晚上八点钟左右收工。遇到学生上学和放学的时间段,就在校门口接学生,平时是杉木村附近的大人坐。”  详细>>>

    校车的安全问题引人担忧,在这些黑校车非法载客的后面,是相当数量的学校没有条件配备校车的现状。江西九江传媒网报道了庐山区的一个实际情况:目前许多学生上学的交通工具,正是这种被称为“拐的”的所谓校车。位于庐山区的海会镇中心小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一直没有给学生配备校车,然而,在校就读的1100多名学生中,有600多人由于住得较远,每天都必须坐车上学,于是“拐的”便充当起了校车的角色,家长们既无可奈何又非常担心。海会镇中心小学校长陈常进表示:“对于这件事学校一直也在想办法,也在努力,但就目前情况来说,购买校车还是无能为力。”  详细>>>

    在学校资金无力购买校车的现实情况下,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孩子们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呢?香港幼稚园的经验或许能够给我们启迪。

 



    据新华网报道,在香港,以张煊昌幼稚园为例。幼稚园与校车营办商进行合作。校车商有专门的营业证,价格合理。每个学生一个月300港元车费,不包含在学费里。运输署对学校选择校车没有硬性要求,只是鼓励学校尽早安排选择营办商;尽可能考虑现时已拥有足够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营办商;为校车营办商提供所需的文件,以方便他们办理有关合作申请。    对于校车营办商,运输署有严格的规定:非专营公共巴士营办商须持有效客运营业证及其车辆须获发提供“学生服务”的客运营业证证明书。学校私家小巴营办商则须持有有效客运营业证。截止2012年,市场上约有4900部已获批准提供学生服务的车辆,这些车辆毋须向运输署申请而即时提供学生服务车辆。还有3,500多部尚未获批准提供学生服务的非专营公共巴士,如他们欲提供学生服务,可向运输署提出申请。

    运输署对幼稚园校车的座位也有硬性规定:如椅背、约束屏障及其他受管制表面须以吸收碰撞能量的物料制成,物料须符合指定的标准,以避免小朋友跌碰到硬物而受伤;只容许使用面向前的座位,侧坐或倒坐会让小朋友身体不适。乘坐校车原则上是一人一座,但为尽量满足接载儿童往返学校的服务,充分利用资源,所有3名不足1.3米的3岁或以上的儿童,可作为2人计算。

    在校车内加设座位的行为,如加设可随意移动的座椅,以木板或工具箱搭成的临时座位等,均属于触犯法规。一经定罪,可处罚5000港元,以及监禁3个月,如再次违法,处罚金会增至10000港元,监禁6个月。为了对校车超载违载行为进行全面监管,运输署规定,学生服务车辆必须在车身清楚标识乘客座位数目。为了让标识有效,其标识的字体大小和位置也有具体的规定。详细>>>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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