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香港“励盈国际”台湾分公司,遭检举与澳门多家赌场合作,在台湾招揽赌客,提供“澳门豪赌、台湾清算”服务,从事地下双向汇兑业务;三年多来招揽上百名台湾多金赌客到澳门豪赌,汇兑金额超过52亿元(新台币,下同),涉嫌违反“银行法”,检方查扣“励盈”公司在兆丰银行等多个账户内的30亿余元资金,将声请没收。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陈韵如9日指挥高雄市调查处,搜索位于台北市101大楼内的“励盈”公司、台中市“威盛企业管理顾问”、“全球汇通”等6处地点,约谈“励盈”台湾公司负责人王延生及2名会计,同时搜到一批敏感的赌客名单;检方讯后,以王延生涉嫌重大,有串证、逃亡之虞,晚间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检方认为,依“管理外汇条例”第22条规定,“以非法买卖外汇为常业者,其外汇及价金没收之”,因此检方拟向法院声请没收扣案的30亿余元。而赌客名单中不乏演艺人员、民代、企业人士,检方认为赌客利用“励盈”汇兑没有犯罪,拒绝透露名单及其身份,但有没有人利用赌场汇兑非法洗钱,将进一步查证。
高雄市调处去年监听到“励盈国际”台湾分公司长期从事地下汇兑,报请北检指挥侦办。励盈2009年6月成立,资本只有50万,与澳门赌场“威尼斯人酒店”、“新濠天地”等合作,派业务员在台揽客。
由于台湾规定民众入出境携带超过6万元或是外币1万美元现金,都须申报,造成不便;励盈为“服务”赌客,就在北中南设立据点,提供地下汇兑业务。
台湾赌客只要先将钱存进励盈账户,赴赌场可立即取得等值港币或澳币;若在赌场赢钱,也以相同方式汇回台湾,以“澳门交易、台湾清算”方式从事地下汇兑,励盈以1港币可兑换新台币3.7元至3.8元的汇率,从中赚取汇差。
检调查出,励盈从设立至今,共有上百名赌客,陆续存款并汇兑逾52亿元。负责人王延生,涉嫌违反“非银行办理境内外汇兑业务”罪,依法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金额超过1亿元者,依法可处7年徒刑,刑责相当重。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