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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1省区人均收入"跑赢"物价 京沪粤增长低于西部(附表)

2013年02月07日 08: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7日讯(记者宋雅静)全国31省区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出炉,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整合了2012年各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幅和消费物价指数(CPI)的涨幅。数据显示,有16个省区的CPI同比涨幅高于全国总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跑赢”物价;但同时仅有25%省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甘肃成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少的地区,仅17237元,与人均“最富有”的上海差距2万余元。另外西藏物价涨幅最高,达到了3.9%。从区域上看,西部省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明显提高,而东部一线省区(北京、上海、广东)整体成绩欠佳。

 

 

2013年31省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物价涨幅统计。 制表人 宋雅静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跑赢”物价


    2012年全国消费物价指数(CPI)同比增幅为2.6%,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跑赢”物价。对于各地的情况来说,虽各地统计口径有所差异,但依然可以明显的看到,各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将物价增速远远甩开。这些意味着全国城镇居民收入在过去的一年没有贬值,人均可支配的收入变多,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16个省区CPI涨幅高于全国总水平

 

    西藏物价涨幅3.9%居首

    据现已公布的数据来看,2012年有16个省区CPI同比涨幅高于全国总水平2.6%,分别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其中在过去一年涨幅超过3.0%的有7个省区,分别是北京、黑龙江、广西、海南、西藏、青海、新疆,这些省区物价涨幅偏高,以北京为例,其CPI同比涨3.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幅却低于全国水平,收入增速未及全国水平物价反超全国水平一倍之多。西藏在涨幅偏高的省区中居首,CPI同比涨幅达到了3.9%,高于全国水平1.5倍。

    上海“最富有” 甘肃最后一名

    两地水平相差2万余元

    仅二成五省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全国水平的24565元,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甘肃成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少的地区,仅17237元。而上海以40188元高居首位,两地之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达到了22951元。以万元梯队来分类,除去暂无数据的黑龙江之后,达到“4万元”梯队的有1个,“3万元”梯队的有3个,“2两万”梯队的有19个省(区、市),另有7个在“1万元”梯队。

    东部一线省区整体成绩欠佳


    西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提高

    东北部省区在去年,除去暂无数据的山东外,仅有3个省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到了全国水平的12.6%,为江苏、海南、福建。而剩下的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河北则低于全国水平。作为一线省区的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惨败于全国增速水平,而在物价的增幅上,三地却一致高于全国CPI同比增幅的2.6%水平,可以看出,物价高升,可支配收入却不及全国水平,一线省区在去年的居民生活质量上的成绩是欠佳的。

    相反,西部省区的情况要好于东部。除去暂无数据的甘肃外,重庆、云南、广西、四川、陕西、青海、新疆,7个省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到了全国水平的12.6%,另外宁夏和内蒙古的5年年均增幅也均超去年全国水平,只有贵州的5年年均增幅低于去年的全国水平。在物价的增幅上,西部省区的物价涨幅控制却相对欠佳,除去暂无数据的内蒙古、贵州、甘肃外,仅四川、宁夏增幅低于全国水平的2.6%,其余省区重庆、云南、广西、陕西、青海、新疆、西藏CPI同比增幅均超全国水平。其中广西、青海、新疆、西藏四省区增幅超过了3.0%。如果物价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西部省区的居民生活质量将会进一步提高。

 

    2013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汇总

 

    2012年各省区市经济发展数据汇总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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