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查获罕见濒危动物制品走私案 犀角及制品成走私新品种

2013年03月20日 15:3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浦东机场海关旅检处查获两名旅客携带犀牛角、象牙制品入境案。黄尚尚摄

 

    中国经济网上海3月20日讯(记者杨学聪、通讯员施旼)记者从上海海关获悉,日前因携带大量犀牛角、象牙等濒危动物制品的两名中国籍旅客已被检察院正式批捕。近期,上海海关连续在空港口岸查获3起犀牛角及其制品走私违规案件,缴获犀牛角及其制品27件,重约33.9千克。此前,上海海关从未在空港口岸查获过这类物品,全国其他空港口岸也鲜少查获。

    据统计,2012年上海海关共查获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5055件,同比增长1倍。今年1至2月,上海海关在旅客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渠道共查获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839件,同比增加3倍。犀牛角及其制品已成濒危动植物走私的新品种。

    犀牛角,性味酸咸、寒,自古以来不仅被作为辟邪稀罕的灵物,更具有解毒、解热、定惊、凉血之药用。当下全球犀牛仅剩2.5万只,1克犀牛角在黑市上的价格从33美元至133美元不等,而一些高档犀牛角的价格已远超同等质量的可卡因。而其中,犀牛角杯更是牙角类古玩中的顶级精品,其在国外国内艺术品拍卖会中长盛不衰。近期上海海关查获的犀牛角,乌黑光亮、完整无裂、砂底灰黑、工艺精湛,属于上乘佳品,商业价值极高。

    海关在查获旅客违规携带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境时,多数当事人承认是为谋取暴利才铤而走险,但也不乏因无知携带国外“特产”而违法的旅客。根据我国《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没有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禁止贸易、携带和邮寄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出我国国境。一旦查获,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重则会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我国早在1981年就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依据公约,我国将一些非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如犀牛、食蟹猴、袋鼠、鸵鸟、非洲象、斑马等确认为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管理。虽然在某些未加入公约的国家,这些物品可以合法买卖,但在我国,除非有CITES签发的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否则公约附录内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严禁进出国境。

    根据我国《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没有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禁止贸易、携带和邮寄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出我国国境。一旦查获,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重则会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上海海关特别提醒旅客,在海外度假放松心情的同时,应注意学习了解国家相关法规,以免在进出境时不小心触犯国家规定,踩到“红线”。

    案件回放:

    2013年1月,上海海关旅检关员在对来自法国的航班进行监管中,从2名同行的中国籍旅客携带的5个行李箱中查获犀牛角及其制品11件以及象牙制品36件。经讯问,嫌疑人供称上述物品系其在巴黎的拍卖行、古董商店和古玩市场等处陆续购买所得。为销售牟利,两人铤而走险试图将这些物品携带入境。经上海市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上述物品为白犀的犀角及其制品10件,重12850克;白犀的犀角杯1只,重128克;非洲象的象牙制品36件,重41992克,猛犸象的象牙制品1件,重392克,案值500余万元。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正式批捕。

    2013年3月2日23时左右,迪拜至上海的航班到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海关旅检关员对进境旅客实施监管时发现,一名中国籍男子携带的行李经X光机检查,发现疑似象牙原牙和象牙制品。经开箱查验,箱内有多件用衣服和塑料薄膜包裹的原根象牙和象牙制品。据当事人自述,其母曾在南非经营象牙买卖。经鉴定,涉案物品为非洲象象牙6整根,非洲象象牙雕刻品4件和非洲象象牙制手镯2件,其中象牙雕刻品4件和象牙制手镯2件的重量共6245克,案值170余万元。当事人已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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