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挂牌督办九起环境违法问题

2013年04月01日 1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4月1日西安讯(记者张毅)1日上午,陕西省环保厅代表参与环保专项行动的九部门对外宣布,决定对陕西省柞水县小岭工业区等9起环境问题进行省级挂牌督办。

    陕西省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列入本次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将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开主要违法事实,公开责任单位、监管单位、解决时限。对涉及的企业,向金融部门通报情况,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金融征信系统。按照陕西有关规定,相关监管单位应严格按照督办要求,严肃查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并暂停审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对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要求的责任单位,以及在挂牌督办工作中,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监管单位,陕西省环保厅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建议当地政府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省环保厅将把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对有关市政府、企业集团、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履行实绩的考核内容,予以考评。

    9起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具体如下:

    一、商洛市柞水县小岭工业区环境问题

    存在的环境问题:1、柞水县金正矿业有限公司、陕西共建中兴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华泰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未经环保验收,违法生产;2、柞水县金正矿业有限公司、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柞水县博隆井巷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华泰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共建中兴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银矿、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公司7家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不完善,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3、柞水县金正矿业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85户共254名居民未搬迁;4、小岭工业区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督办要求:1、编制小岭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对小岭工业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2、2013年11月底前完成金正矿业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3、对未经环保验收,违法生产的企业停产整改,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生产。省级高限处罚;4、对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不完善的企业限期整改,市级高限处罚。

    完成时限:2013.11.30

    责任单位:商洛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商洛市环保局

    二、咸阳市城区污水直排渭河问题

    存在的环境问题:咸阳市滨河西路至上林大桥约9公里内分布有7个排污口,其中有3个排污口向渭河直排未经处理污水。分别是咸阳西防洪渠排口,日排污水量约7万吨;咸阳北防洪渠排口,日排污水量约5万吨;咸阳上林大桥排口,日排污水量约3万吨。3个排污口日排污水约15万吨,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污染物指标均超过《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最高316mg/L,超标5.32倍,氨氮最高43.19mg/L,超标2.6倍,严重污染渭河。

    督办要求:对咸阳市区范围内渭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合理规划,加快污水管网和已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限2014年6月底前实现城区污水全部收集处理,消除污水直排渭河现象。

    完成时限:2014.6.30

    责任单位:咸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咸阳市环保局

    三、韩城市龙门工业园污水直排黄河问题

    存在的环境问题:龙门工业园龙钢集团与龙门煤化工公司黄河段共有6个排水口,除龙钢集团污水和雨水排放口外,其余4个均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排放口,经取样监测水质超标,超标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其中穿过龙钢厂区的1条污水渠,污水流经龙钢的过程中,水质受到污染,出龙钢厂区水质经监测悬浮物浓度4760mg/L,超标94.2倍,是进入龙钢前的8倍。

    督办要求:1、规范工业园区管网,实现园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彻底解决龙门工业园污水直排污染黄河问题;2、对污水流经龙钢水质急剧恶化问题市级立案处罚。

    完成时限:2014.2.28

    责任单位:韩城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韩城市环保局

    四、渭南市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存在的环境问题:1、已建成的一条3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线未取得环保部门试生产批复,擅自于2012年10月22日开车调试运行,至今未验收;2、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入渭河总排口取样监测,氨氮132.1mg/L,超标10倍;3、3号锅炉脱硫设施尚未建成,且1号、2号锅炉脱硫设施运行不稳定。

    督办要求:限期整改,省级处理

    完成时限:2013.9.30

    责任单位: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渭南市环保局

    五、渭南市富平县石灰土立窑环境污染问题

    存在的环境问题:富平县石灰土立窑主要分布于老庙、美原、薛镇、曹村、宫里、庄里、峪岭、齐村等镇,目前共有石灰土立窑约500余孔。该区域石灰土立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烟尘无组织排放,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督办要求:限期取缔

    完成时限:2013.9.30

    责任单位:富平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渭南市环保局

    六、汉中市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存在的环境问题:1、二期2×30MVA硅钙电炉未经环保验收长期违法生产;2、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水生化处理装置;3、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对卫生防护距离内113户359人进行搬迁;4、二期2×30MVA硅钙电炉烟尘无组织排放严重,2座布袋除尘器密封不严,烟尘存在跑冒现象;5、厂区原料堆放点无“三防”措施。

    督办要求:1、限期整改;2、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群众进行搬迁;3、市级处理。

    完成时限:2013.9.30

    责任单位:洋县人民政府、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汉中市环保局

    七、安康市汉阴县鹿鸣金矿环境违法问题

    存在的环境问题:1、该企业位于汉江三级支流,属于环境敏感区。采选工艺中产生废水含有氰化物,事故状态下将对河体造成污染;2、污水收集池位于河边,存在安全隐患;3、厂内堆放机油点无防流失措施,破碎工段降尘废水直排河道。

    督办要求:1、2013年5月底前,拆除全泥氰化碳浸法工段,采用重选工艺。拆除河道污水收集池,并清理河岸。拆除场内外排管道,实现废水全部循环利用;2、建设规范的机油堆放场地。

    完成时限:2013.9.30

    责任单位:汉阴县鹿鸣金矿

    监管单位:安康市环保局

    八、榆林市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

    存在的环境问题:1、该厂目前已满负荷运行,来水量已大于设计3万m?/日处理能力,部分生活污水通过超越管超越,且厂区东侧有部分污水未收集处理直排;2、在线监测数据保存不完整,且部分时段出水水质超标;3、厂区大门外倾倒少量污泥;4、无运营资质和排污许可证。

    督办要求:限期整改,并加快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实现城区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完成时限:2014.10.31

    责任单位:榆林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榆林市环保局

    九、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存在的环境问题:1、未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固硫剂投运装置擅自闲置;2、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烟尘和二氧化硫浓度数据长期变化小,2012年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在1100mg/m?左右,烟尘排放浓度在100mg/m?左右,氮氧化物在350-640mg/m?之间,超过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尘低于20mg/m?、二氧化硫低于50mg/m?、氮氧化物低于100mg/m?);3、大量灰渣露天堆放,无防尘措施。直接影响西安市大气环境质量。

    督办要求: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2014年7月1日前,烟尘排放浓度未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由当地政府关闭。

    完成时限:2014.7.1

    责任单位: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西安市环保局

    陕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期限,倒排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存在的环境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各监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存在环境问题的督察督办,对环境违法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效果。对挂牌督办期间仍然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将整改情况按督办时限上报。

    

(责任编辑:s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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