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京5月8日讯(记者陈莹莹) 5月7日,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与宿迁市人民政府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在2013-2015年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重点围绕宿迁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升级、新型城镇化、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国际合作和企业“走出去”、以及现代农业、水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提供100亿元融资支持,全面助推宿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据悉,自2004年与宿迁市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以来,双方携手共进,努力开拓,在宿迁交通、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社会民生等领域已累计信贷投放信贷资金60亿元,对宿迁市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合作备忘录,开发银行发挥中长期投融资机构综合服务优势,通过贷款及其与投资、债券、租赁、证券等其他融资方式的产品优化组合,支持宿迁市政府和相关投融资主体多渠道融资。同时,宿迁市政府将进一步做好融资规划和项目开发,建立健全双方合作机制,设立双方联合协调办公室,加强和完善市场建设。
国开行江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茆君才,宿迁市委书记蓝绍敏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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