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正在全面加快“小微园”建设。该市近日出台的《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实施方案》提出,要用3年时间,在全市打造69个规模不等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器,以助推全市小微企业实现“创业梦”。
根据计划,“小微园”的建设,以“企业集中、产业集群、要素积聚、土地集约”为原则,目的为解决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为此,要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区新增的发展空间,以及“三改一拆”腾出的建设用地,引导社会各方参与。
该市提出,争取到2015年底,形成11个规模超500亩的市级“小微园”,18个规模超300亩的县级“小微园”和40个规模超100亩的镇级“小微园”,总共可提供2000万平方米的生产研发用房。每个“小微园”的建设,都将根据当地小微企业的空间和行业分布情况,以县(市、区)或县级功能区为单位,按照3.0的容积率,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方案。
对于“小微园”的投资主体,温州市不仅局限于国有投资公司,而是鼓励多方参与。比如村集体组织可以利用当地的二产用地空间建设“小微园”;行业协会也可作为联系牵头单位,组织行业龙头企业、急需发展空间的小微企业和被拆违企业,根据需求建设“小微园”。这些“小微园”建好后实施规范化管理。根据行业特点,统一设计建设研发办公楼和公共服务平台大楼,设立统一的管理服务机构,统一安排入驻企业管理办公、研发设计、检测展示等生产性配套服务。而“小微园”周边的中心镇(功能区),则要合理安排员工住宿、消费娱乐等生活类配套设施,以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
温州市还要求,各地政府要完成“小微园”的土地征收、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国土资源局、海洋渔业局要根据“小微园”建设计划,统筹安排用地指标;规划部门要做好“小微园”的规划和建设用地调整工作,允许“小微园”将容积率提高到3.0;金融机构要对“小微园”的建设资金予以倾斜,市产业引导基金优先用于各地的“小微园”建设项目;审管办要牵头规划、住建、环保、消防、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批、统一验收,加快建设。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