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名县农业排灌电价虚高 侵害农民权益

2013年07月18日 09:4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大名县电价公示牌 张泽宇 摄 

  中国经济网邯郸7月18日讯( 记者 张泽宇)近期,中国经济网连续接到河北大名县农民反映称:该县农业排灌电价虚高,收费不开票,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记者实地走访大名县铺上乡、杨桥镇、埝头乡、束馆镇等几个乡镇十几个村子发现,自农网改造至今的几年中,大名县电费一直由农电工代收,其中农排电价在 0.7 元至 0.85 元 / 千瓦时区间,并且收费时不给任何票据。

  大名县现行的电价合理吗?根据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公开数据: 2011 年 6 月 1 日 ,大名县农村排灌执行电价应为 0.2708 元 / 千瓦时。 2012 年 7 月 1 日 执行标准有所调整,应收电价为 0.5455 元。很显然,大名县几年来的排灌用电收费并不合理, 0.7 至 0.85 元 / 千瓦时的区间价高出执行标准很多。

  农民电费应该谁来收取?根据《河北省农村电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村电费由供电所统一征收。供电所必须按照农村用户实用电量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农村电价标准计收电费。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或者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否则,用电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并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在实际走访中,许多群众表达了他们的不满。埝头乡大苏村一位农民告诉记者:自从农网改造以来,我们这里的电工收电费从来没有开过票,村民也多次向供电局反映,始终没有解决,不知道谁能治理这个乱收费。魏任村一位群众也反映,村里的电工收费时从来不给收据,想要维权也没有实际凭证。

  自实施农网改造 8 年来,大名县的农排电价就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按照 2011 年的公开电价计算,实收电价超出近 3 倍,按照 2012 年的最新电价计算,也超出了近 60%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农电工之所以在收费时不出示票据,正是因为票据显示电价和实收存在较大出入。

  大名是农业大县,排灌电价不按标准执行,直接损害了农民利益。对此,中国经济网河北频道多次联系大名县供电公司,截止发稿前始终未获正面回应,本网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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