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平,男,汉族,1953年5月生,黑龙江富锦人,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世界经济专业,工程师。
1968年10月,江西省南昌县八一公社新坊大队插队;
1970年4月,航空航天部洪都机械厂工艺研究室工人;
1972年4月,南京航空学院一系飞机设计专业学习;
1976年1月,航空航天部洪都机械厂第一设计所技术员,厂办秘书组秘书、副组长、组长,厂办副主任;
1986年11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0年4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2年11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5年3月,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年1月,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1年6月,江西省委宣传部主持工作(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1年7月,青海省副省长;
2003年6月,青海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4年8月,青海省委副书记、秘书长;
2004年12月,青海省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甘肃省委副书记;
2007年1月,甘肃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0年7月,甘肃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0年9月,甘肃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1年1月18日,在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当选为甘肃省省长。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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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