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辉,女,回族,1958年3月生,甘肃定西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
1975年3月,定西县香泉公社插队知青;
1978年2月,中央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年1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干事;
1986年7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主任科员;
1988年7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副处长;
1993年9月,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处长;
1999年4月,省委统战部助理巡视员兼干部处处长;
2000年5月,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干部处处长;
2000年10月,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2003年3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其间: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兰州大学经管学院区域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年9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省纪委常委;
2005年3月,兰州市委副书记(挂职);
2006年5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省纪委常委;
2007年3月,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其间: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8年1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甘肃省副省长;
2008年7月,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会长;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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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