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男,汉族,1955年8月出生,宁夏中卫人。
1973.09——1976.09,在宁夏农学院园林系学习;
1976.09——1984.02,在灵武县林业局工作;
1984.02——1985.07,灵武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
1985.07——1986.08,灵武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08——1990.10,灵武县东塔乡党委书记;
1990.10——1991.11,灵武县委宣传部部长;
1991.11——1992.07,灵武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07——1994.07,灵武县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1994.07——1997.12,灵武市委副书记(期间:1993.07—1996.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9,灵武市委副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09——2001.01,陶乐县委书记;
2001.01——2002.11,平罗县委书记;
2002.11——2003.02,固原市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03.02——2003.08,固原市工委副书记;
2003.08——2004.02,固原市委副书记;
2004.02——2004.04,中卫市工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筹备组组长;
2004.04——2004.05,中卫市工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05——2011.04,中卫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04——,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助理。
2006年12月,当选为中共中卫市第二届委员会书记;
2007年12月,当选中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宁夏自治区委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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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