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军,男,汉族,1953年5月生,陕西商州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86.07——1989.0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三处主任科员;
1989.02——1991.06,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三处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
1991.06——1995.09,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三处秘书(正处级);
1995.09——1998.06,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局级巡视员、市政府主要领导秘书(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08—1999.07在天津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8.06——2001.10,中共天津市委副秘书长(正局级)、市委主要领导秘书;
2001.10——2006.03,中共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副书记,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2006.03——2006.04,中共天津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副书记,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2006.04——2007.06,中共天津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7.06——2008.03,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
2008.03——2009.05,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兼塘沽区委书记;
2009.05—— ,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2012年1月13日举行的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苟利军当选为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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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