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乌鲁木齐7月16日综合报道 7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卫一行三人来到自治区人防办,宣布了自治区人防办领导班子的任免通知。原自治区国土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测绘局党组书记刘戈青担任自治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免去朱信义的自治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戈青此前担任新疆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
刘戈青简历
刘戈青,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陕西眉县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毕业于新疆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文化程度,文学学士。1997年7月毕业于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1975.08—1976.08兵团农二师29团3连农工;
1976.08—1978.03兵团农二师29团中学二分校教员;
1978.03—1982.02新疆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2—1985.07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办公室秘书;
1985.07—1989.06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1989.06—1990.12自治区建设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1990.12—1995.01自治区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1995.01—1997.02自治区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1997.02—1998.06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兼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998.06—2000.07自治区建设厅党组成员、测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期间1996.09—1997.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新疆班学习;
1996.09—1999.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1998.07兼任测绘局副局长);
2000.07—2013.07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期间2006.03—2006.07在中央党校春季培训班学习);
2013.07新疆自治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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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