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乌鲁木齐7月30日综合报道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批干部任免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孟昭霆同志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振晓同志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王富强同志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朱雪冰同志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列祖木热提·吾布力之后,试用期一年)。
任命买买提明·白克力同志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列朱雪冰之后,试用期一年)。
任命郝建民同志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长级)。
任命马建新同志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长级)。
任命沙比提·哈再孜同志为阿勒泰地区行署副专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玉同志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王龙远同志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任命余小南同志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刘新春同志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金之镇同志为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于生军同志为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陶润文同志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李正同志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徐家喜同志为新疆机场集团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总经理。
任命潘竞同志为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任命韩华同志为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任命任炜同志为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李娟同志为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院长;
任命孙贵芬同志为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副院长;
任命阿不力克木·阿布都热衣木同志为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副院长。
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行政职务自行免除。
任命翟少勇同志为自治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第三监事会主席(副厅长级)。
任命刘戈青同志为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命买买提明·皮尔多斯同志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任命丁新权同志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援疆)。
任命马进同志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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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