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昭调任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图|简历)

2013年07月17日 18:1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7日综合报道 记者从国家民委获悉,国家民委党组7月16日上午召开会议,宣布中央决定:李昭同志任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昭此前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长(相关资料)。

    李昭简历

    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吉林扶余人,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学历。
    1971.02—1972.11吉林省长春电力学校学习
    1972.11—1975.10吉林省长春电力学校教师
    1975.10—1978.09吉林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78.09—1984.10中央政法干校教师
    1984.10—1985.11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二处干部
    1985.11—1987.12公安部政治保卫局办公室正科级干事(其间:1986.11—1987.12挂职任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副局长)
    1987.12—1990.02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二处副处长
    1990.02—1991.05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二处处长
    1991.05—1998.08公安部政治保卫局副局长
    1998.08—1998.12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副局长
    1998.12—2001.06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正局级)
    2001.06—2008.09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局长(其间:2002.09—2003.01在中央党校第39期进修二班学习)
    2008.09—2010.09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08.10兼任武警西藏总队党委第一书记,2008.12晋升为副总警监)
    2010.09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3.07 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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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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