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杭州8月24日综合报道 2013年8月23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宏为杭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决定免去:陈新华的杭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王宏的杭州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王宏此前担任杭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宏简历
王宏,男,1961年05月出生,汉族,浙江义乌人,在职大学。
1980.11入伍;1985.07入党;
1980.11杭州手表厂动件车间工人;
1984.04杭州市司法局人事科、政治处干部;
1984.12杭州市司法局团委副书记;
1988.08杭州市司法局团委书记(期间:1988.09-1991.05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大专函授学习);
1990.09杭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处副处长;
1991.12杭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2.12杭州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1995.10杭州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1997.07杭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1998.03杭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00.01临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2000.09-200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领导干部本科班学习);
2002.12临安市委常委;
2003.01临安市委副书记;(期间:2004.03--2004.07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07临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期间:2006.10中组部第一期科学发展观专题培训班学习)(期间:2007.01第47期全国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班学习);
2007.02临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3,杭州市纪委副书记;
2012.06,杭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2013.08,杭州市政府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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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