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

2012年12月25日 17:07   来源:政府网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粤府办〔2012〕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0日



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



    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就业工作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全面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市场就业机制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效应充分发挥;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产业转移升级协调推进,普惠制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基本建立,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就业服务均等化和就业援助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企业人文关怀不断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劳动者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全省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就业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省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就业任务更加繁重。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仍然存在。“十二五”时期,我省仍处在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城市化过程中还有相当数量的农业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每年需就业的劳动力达到280万人以上。二是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部分企业招工难与部分劳动者就业难并存的现象仍将存在,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难度依然较大。三是社会环境变化对促进就业提出了新的挑战。社会转型中劳动关系矛盾凸显,劳动者利益诉求发生新的变化,稳定就业难度加大。与此同时,劳动关系调整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劳动者需求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以打造充分就业排头省为目标,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总要求,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良性互动机制,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各类群体充分就业,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民生为本,就业优先。坚持将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处理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促进就业的关系,依靠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长,以扩大就业来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2.市场调节,政府促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将促进就业作为制订、实施和调整经济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就业工作。

    3.统筹推进,注重公平。统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就业工作,加快建立平等就业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劳动者就业机会和就业环境公平。

    4.先行先试,加快转型。适应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解决好就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转型与经济社会转型相协调,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

    (三)主要目标。

    1.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扶持创业5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非农就业比例达到80%。

    2.有效控制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平均失业周期进一步缩短,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3.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普遍提升,到2015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达到280万人,占具有初级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劳动者总量的28%。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50万人。

    4.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形成。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实现劳动就业服务平台全覆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全省互联互通。

    5.就业质量稳步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劳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就业稳定性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培育就业新增长点。

    1.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各级政府在制订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创造良好就业环境的需要,建立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注重政府公共投资对就业的拉动作用,研究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促进就业的考核评估机制,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评估对就业的影响。将扩大和稳定就业作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




















































(责任编辑:徐晶慧)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