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北京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面对艰巨的财政工作任务,全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牢把握主题主线,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全力保障本市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圆满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314.9亿元,增长10.3%,完成预算的100.2%,加上中央返还及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24.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3939.4亿元。在经济平稳运行、一次性收入入库较多等增收影响以及结构性减税政策密集实施、部分行业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税收增幅下滑等减收影响的综合作用下,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呈现“低位开局、逐月回升、稳中趋缓”的走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89.8亿元,增长14.4%,完成预算的100.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549.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3939.4亿元。
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97.9亿元,下降11.5%,完成预算的112.9%,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收入增幅较年初预计有所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10.9亿元,下降14.3%,完成预算的99.8%,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彩票公益金、交通运输等基金收入减少,造成基金支出相应调减。
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下面重点报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04.5亿元,增长9.7%,完成预算1798.0亿元的100.4%,加中央返还及补助209.8亿元、区县上解237.6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5.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1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8.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亿元、调入归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6.0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0.3亿元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465.8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57.8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增长16.5%,完成预算1652.9亿元的100.3%,加上解中央支出106.6亿元、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509.0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2.2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5.8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68.0亿元、归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6.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亿元、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安排的救灾支出0.3亿元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2465.8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1、收入预算主要科目执行情况
(1)增值税168.5亿元,增长31.9%,完成预算的123.8%。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2012年第四季度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拉高增值税收入增幅;同时,全市经济平稳运行也对增值税收入的增长发挥了助推作用。
(2)营业税590.1亿元,增长7.7%,完成预算的97.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及受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业营业税增幅下降等因素所致。
(3)企业所得税440.5亿元,增长13.4%,完成预算的101.6%。
(4)个人所得税281.5亿元,增长3.1%,完成预算的95.8%。未完成预算主要是2012年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全面实施,对个人所得税的减收影响超过预期水平。
(5)契税126.6亿元,下降7.0%,完成预算的89.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土地交易、楼市交易较2011年下降幅度较大,致使依据交易额征收的契税收入相应减少。
(6)非税收入86.4亿元,增长25.1%,完成预算的119.4%。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外收入(不含高中以上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一次性收入因素较多,造成非税收入增幅较大。
2、支出预算主要科目执行情况
(1)教育支出291.9亿元,增长21.0%,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2012年本市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4%的分解任务。具体情况是:投入基础教育经费96.3亿元,支持实施学前教育、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开展国家教育改革试点,落实基础教育阶段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等;投入中等职业教育经费22.5亿元,重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教师素质等;投入高等教育经费135.7亿元,继续实施市属高校“质量工程”、“创新工程”和“人才强教计划”,支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市属高校与中央高校共建等项目。其中:教育法定支出246.8亿元,增长16.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159.1亿元,增长13.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是:投入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资金89.5亿元,重点用于园区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环境改造以及支持重点企业增资扩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高成长企业融资等;投入26.4亿元,支持加快设计创意等基地建设,成立40个产业技术联盟,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和产业项目转化实施;投入16.6亿元,支持开展百家科普基地对接百家社区等活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增强城市建设管理和民生改善的科技支撑水平。其中:科学技术法定支出68.0亿元,增长9.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6亿元,增长86.3%(主要是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立了100亿元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增加投入40.8亿元),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是:投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5.0亿元,扶持文艺演出、影视制作和影视交易,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投入22.5亿元,支持农家书屋、电影公益放映,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打造品牌活动及精品工程等,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投入8.5亿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媒资共享平台运维等,推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行业健康发展;投入13.5亿元,支持全市200余项重大文物保护及修缮项目,保障各类博物馆运行,努力繁荣首都文化;投入9.4亿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体育场馆和设施建设,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其中:文化法定支出23.9亿元,增长9.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亿元,增长23.6%,完成预算的112.4%。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增加“7·21”特大自然灾害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以及增加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等。具体情况是:投入43.3亿元,落实养老助残政策,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军队离退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保障安置经费以及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补贴和慰问金等;投入0.7亿元,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落实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各项政策;投入社会建设资金2.5亿元,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建设,实现1322个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投入42.4亿元,用于锅炉供热、管网供热、液化气、天然气自采暖补贴,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安全过冬;投入4.7亿元,用于“7·21”灾后应急救助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等。
(5)医疗卫生支出99.2亿元,增长31.9%,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是:投入32.2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与服务量和绩效考核挂钩的新型财政补偿机制,加快重点学科建设,着力改善百姓就医环境;投入27.4亿元,推进市级公费医疗改革,对城镇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给予补助;投入17.2亿元,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项目,支持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及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投入3.6亿元,开展基本药物专项整治,完成1.2万件药品、医疗器械等抽检任务,保障居民用药安全。其中:卫生法定支出74.6亿元,增长39.1%,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6)节能环保支出63.3亿元,增长28.2%,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是:投入节能减排及大气污染治理资金30.0亿元,用于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保障PM2.5大气污染物监测以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等项目支出;投入2.4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等,促进新能源产品提量扩产;投入15.0亿元,重点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等项目;对排水企业进行补贴,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4亿元,增长24.3%,完成预算的111.0%。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增加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公共自行车系统试点设施设备购置等支出。具体情况是:投入5.6亿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建设、城市道路清理保洁服务等项目,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投入13.0亿元,重点保障城中村项目贷款还本付息、架空线入地、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等项目支出,改善城市环境;投入交通治理资金8.0亿元,用于中心城区交通疏堵以及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养护等,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投入4.0亿元,重点保障规划管理业务平台整合、城乡结合部地区及新城控制性规划等,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8)农林水事务支出78.7亿元,增长13.1%,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是:投入19.1亿元,实施“菜篮子”工程,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再保险政策,实施143个沟域经济重点项目,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水平;投入16.6亿元,用于土地综合开发、森林防火工程建设以及南水北调、城市河湖补充再生水等项目支出;投入3.0亿元,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其中:农业法定支出66.7亿元,增长9.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9)交通运输支出108.3亿元,增长7.3%,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是:投入公共交通补贴97.8亿元(此外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投入77.2亿元,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补贴共计投入175.0亿元),用于保障地面及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投入资金重点用于铁路道口安全监护、公路新改建、归还公路建设贷款等,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4.8亿元,增长6.1%,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是:投入工业发展资金10.0亿元,促进电子信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改造,支持房山区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投入30.0亿元,增加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资本金,支持商务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发展;投入10.4亿元,对燃气电价进行补贴,确保企业和居民正常用气用电;投入3.9亿元,主要用于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和运维,提高电子政务水平。
(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3亿元,增长1.6%,完成预算的90.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2012年本市物价较为平稳,年初预算安排的5.0亿元价格调节资金中有4.7亿元未执行。具体情况是:投入9.2亿元,用于旅游资源推介、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旅游产业重点项目,恢复“7·21”特大自然灾害旅游景区公共设施等;投入6.8亿元,落实家具“以旧换新”和高效节能家电促销试点等政策,开展14项主题促消费活动,支持举办第一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投入6.0亿元,用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地方配套,提升首都现代服务业水平。
(12)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103.1亿元,增长3.2%,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是:保障政法部门科技创安体系建设、执法装备配置、城市消防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经费支出,增强应急处理、防火灭火、抢险救援及安保勤务能力。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亿元,增长2.0%,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具体情况是:保障党政机关正常履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完善食品安全监控及追溯体系,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其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支出3.3亿元,增长9.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重点用于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全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
根据目前中央对本市以及市对区县财政体制,2012年超收38.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6.5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结算净结余等新增财力32.0亿元。按照《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中关于“市级预算超收收入应当优先用于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和其他必要支出”的规定,以及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2012年市级预算超收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增加法定支出0.8亿元,其中:教育0.7亿元、卫生0.1亿元;二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入返还4.1亿元;三是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亿元。
2012年市级支出中部分科目执行数与预算数相比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需要,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转列相关科目;二是一些科目年初按预计数安排预算,执行中据实结算拨付资金;三是超收收入增加安排支出。
(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0.7亿元,下降32.7%,完成预算的117.7%。主要情况是:
(1)教育45.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影响,按营业税等税收计征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相应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本市相关行业经营状况较好,营业收入有所增加,带动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9.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缴费基数增长,带动收入增加。
(4)城乡社区事务484.9亿元,完成预算的12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21.5%,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受下半年土地市场略有回暖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较预期有所增加;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0.6亿元,完成预算的242.6%,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公积金贷款量大幅增加,同时需支付的公积金存款利息因降息政策而减少,使得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加。
(5)农林水事务7.7亿元,完成预算的157.6%,其中:地方水利建设基金5.7亿元,完成预算的130.2%,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其中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受占林用地工程增加的影响,收入增长较多。
(6)交通运输2.4亿元,完成预算的96.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节假日期间京平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影响,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
(8)其他收入12.9亿元,完成预算的92.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彩票销售量下降,致使公益金收入减少。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38.6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下降5.5%,完成预算的96.8%。主要情况是:
(1)教育45.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根据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完成情况,相应调减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1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6.9亿元,完成预算的83.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未完成结算审计,尚未拨付资金。
(4)城乡社区事务426.2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3.0亿元,完成预算的89.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按照中央统一要求,调出36.0亿元至公共财政预算,用于偿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未形成支出。
(5)农林水事务2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6)交通运输2.8亿元,完成预算的149.5%,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增加京平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及还贷资金。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6亿元,完成预算的150.0%,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按实际需求增加了资金返还。
(8)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1亿元,完成预算的93.6%。
政府性基金按规定专款专用。当年收入与支出不完全相等,主要是根据有关管理办法,部分收入按专款支出要求结转下年使用。
(四)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3亿元,完成预算的150.5%,加上年结转使用8.2亿元,收入合计68.5亿元。其中:
(1)企业上缴利润26.4亿元,完成预算的132.2%,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受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增长带动。市国资委监管的43户企业中,除3户企业亏损以及6户盈利企业由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法上缴利润外,其余34户企业上缴税后利润26.4亿元。
(2)股利股息收入0.5亿元,完成预算的525.8%,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股权投资项目收益增加带动。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4亿元,完成预算的166.9%。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一次性增加注入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以及收回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等。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2.3亿元,完成预算的129.1%,结转下年使用6.2亿元。其中:
(1)资本性支出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52.7%。主要是动用超收收入,加大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包括:京东方8.5代线建设20.4亿元、北汽集团资本金注入11.8亿元、首钢产业结构调整1.5亿元等。
(2)费用性支出2.9亿元,完成预算的35.0%。主要用于弥补企业改革成本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包括:劣势企业调整退出0.8亿元、企业贴息1.8亿元等。
(3)其他支出0.2亿元,主要用于监管费用支出。
根据《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资金重点安排支持市政府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项目。2012年超收资金20.2亿元,主要用于增加北汽集团、国资公司、首开集团资本金,以及京东方8.5代线建设项目等。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北京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初步汇总,在地方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2年预算执行效果
按照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以及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的要求,财政及有关部门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模式,支持推动经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不断完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坚持“调结构、转方式”,增强财税政策和资金的综合调控作用,激发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突出内需主导,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等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积极争取68亿元地方债券资金,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巩固投资和消费多点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认真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统筹用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文化创新发展资金等各项产业发展资金,完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支持方式,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首都经济升级转型。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其中: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总体减轻居民负担155亿元(影响地方级财政收入62亿元),约680万中低收入者受益;全力做好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三个月总体减轻企业税负35亿元(影响地方级财政收入25亿元)。
二是坚持“惠民生、促和谐”,优化支出结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解决直接关系百姓利益的重点问题,全力保障各项民生支出,重点加大对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PM2.5监测、交通环境改善等项目的投入,及时拨付交通、油、电、气、粮等惠民补贴243.0亿元,投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173.4亿元,拨付“7·21”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资金43.8亿元,全面提升首都公共服务水平。
2、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体制创新作用
加强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大额专项资金的专题询问,制定《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市级大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单独编报市级大额专项资金预算,出台文化创新、社会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市级大额专项资金进行财政绩效评价,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本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制度办法,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将试点单位从3个扩大至12个;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式方法,强化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绩效跟踪,提升评价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促进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请市人代会审议,在全国省级政府中率先公开行政经费决算;细化公开内容,将部分重点支出事项细化至项级科目;增加公开的单位数量,将公开2012年预算的部门从57个增加至78个,公开2011年决算的部门从44个增加至55个。
完善与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以及市政协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小组的沟通机制,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国库改革、财政绩效评价等工作进展情况做专题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3、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力增长的可持续性。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税制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强化增收的稳定性;科学研判财政收入走势和财税政策效果,坚持依法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建立市对区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县落实支出责任奖励机制等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体制支撑力;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文化产业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预算安排与全市重点工作的衔接,深入挖掘存量资金潜力,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对新增事项通过使用上年结余资金、动用机动经费、调整部门年度预算项目等方式予以保障。
完善资金分配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推进项目支出事前评估工作,将事前评估项目扩大至36个,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完善评估程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完善办公用房物业费等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对公路养护等项目支出探索实行定额化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启动重大项目评审绿色通道机制,提高评审效率,完成5772个项目评审,涉及资金256.2亿元,审减资金41.9亿元。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均衡性。全面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将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并覆盖到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加快公务卡改革步伐,强化单位现金管理;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资金检查,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整合内外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2012年,财政收入保持稳步回升的态势,全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圆满完成了中央和市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受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幅明显低于往年,加之一次性收入因素较多,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二是财政支持产业和事业发展的范围、方式还需要进一步优化,部分资金未能有效体现财政资金的公共性特征,资金支持手段比较单一,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资金统筹机制有待健全,部分专项资金设立存在职能交叉、内容重复的问题,合力作用有待增强。四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资金的分配不够公开透明、项目的规划论证不够充分、组织实施不够规范,存在“一拨了之”的现象,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损失浪费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3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面临的形势
综合分析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2013年财政收入增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1、财政收入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
一方面,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对国家工作的各项任务作出全面部署,为首都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随着国际经济缓慢复苏、国内经济逐步企稳,本市所处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科技与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格局的逐步形成也将有效增强首都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促进经济总体运行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从而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基础。
另一方面,也应看到2013年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从经济形势看,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国内外经济运行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首都经济还处于结构调整期,房地产等主动调控政策的影响进一步凸显,新兴产业的成熟发展仍需时日,对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的支撑力有待增强。从宏观政策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财税部门将积极落实税收调整政策,让利于民、让利于企业,但客观上一定时期内也必然对财政收入增长产生影响。特别是2013年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的逐步实施,减收影响将从2012年的一个季度扩大至全年,减收规模进一步加大。从收入运行情况看,2012年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企业所得税补缴税款等多项一次性收入因素,在2013年将不复存在,减弱了对收入的拉动作用;近年来本市财政收入一直保持较高增速,也加大了今后财政收入在高基数上增长的难度。
2、财政支出平衡难度加大
当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领域要实现创新发展,都对财政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经济领域看,为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支持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提高首都经济质量,需要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强劲支撑。从社会领域看,为解决城市发展中人口、交通、资源、环境等突出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继续加大对民生事项的投入;同时,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力度不断加大,也需要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在财政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的同时,财政支出结构日益固化,市级法定支出、大额专项资金、公用事业补贴、基本建设、基本经费等刚性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超过80%,优化结构、统筹安排资金的难度明显加大。
(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及总体安排
《国务院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收入预算编制要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根据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测算税基和税收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口径,合理编制非税收入预算,不得为追求财政收入增幅而增加安排非税收入指标。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健全政府预算体系。
据此,2013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根据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改善民生的新要求,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资金安排上更加突出民生优先,更加突出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更加突出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依法理财、增收节支、量力而行、精打细算的方针,以绩效为导向,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不断壮大首都经济综合实力。用好、用活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文化创新发展等支持产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将创新驱动与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全面推进符合首都城市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快速发展,继续支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发展,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有效落实各项促进消费政策,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规模,拓展政府资金拉动民间投资的手段,增强投资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增强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2、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首都社会建设
将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向和财政政策的制定实施,与增进民生福祉紧密结合。推动机制创新,完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依法加大对教育、卫生、农业、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投入,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健全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加大保障性住房支持力度,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推动城市功能提升,建设宜居城市
围绕人口、资源、环境等城市发展难题,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合理安排各类公用事业补贴资金,保障公共交通、热力、燃气、电力等领域的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将财政资金向生态系统建设、水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倾斜,支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对老旧房屋进行抗震加固、节能、热计量改造,提高居住品质。加大对安全维稳和应急防灾的经费投入,维护首都经济正常运行与社会和谐稳定。
4、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统筹各类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转移。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和沟域经济发展,增强郊区发展活力。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快城乡结合部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森林生态安全建设和林业建设发展,加大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力度,提高首都生态的综合承载能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的要求,本市确定的经济发展预期指标和结构性减税等经济社会政策,以及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财政收支增长目标,2013年全市财政收支指标拟安排如下: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13.3亿元,增长9.0%,加上中央返还及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83.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4097.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14.6亿元,增长6.6%,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482.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4097.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3.4亿元,下降10.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4.3亿元,增长3.9%。
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下面重点报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三)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53.9亿元,增长8.3%,加中央返还及补助209.8亿元、区县上解251.7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2.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0亿元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465.3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46.1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增长5.3%,加上解中央支出94.6亿元、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553.3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2.0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7.6亿元、归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7.0亿元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2465.3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1、收入预算主要科目安排情况
(1)增值税300.8亿元,增长78.6%。主要考虑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将拉动增值税收入较快增长等增收因素以及工业经济发展速度偏缓、批发零售业增速有所回落等减收因素,进行综合测算。
(2)营业税525.9亿元,下降10.9%。主要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将大幅减少营业税收入等因素进行测算。
(3)企业所得税473.4亿元,增长7.5%。主要考虑随着本市经济调整转型成效进一步显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所好转等增收因素以及2012年部分企业一次性补缴税款较多等情况,进行综合测算。
(4)个人所得税324.0亿元,增长15.1%。主要考虑2013年本市城乡居民收入将进一步提高等因素进行测算。
2、支出预算主要科目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309.3亿元,增长6.0%。安排80.1亿元,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推动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均衡、特色发展;安排18.9亿元,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支持国家示范校建设,改善职业院校教学、科研环境,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安排128.8亿元,支持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持续提高。其中:教育法定支出266.5亿元,增长8.0%(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教育法定支出269.1亿元,增长9.1%,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9.0%的增幅,高于市级财政支出5.3%的增幅)。
(2)科学技术支出165.1亿元,增长3.8%。安排91.0亿元,加大对科技金融的支持,促进融资平台和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扶持海内外优秀人才创业,推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发展;安排30.3亿元,落实各项科技政策,加快培育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力;安排18.2亿元,支持科技惠民和城乡发展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推进科普惠农、科普益民工程,提升公益性科研院所创新服务能力。其中:科学技术法定支出74.1亿元,增长9.1%。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1亿元,增长3.7%。加快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创新驱动。安排66.1亿元,健全农家书屋建设、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重点文化企业进行体制改革,开展文艺精品创作,繁荣文化事业发展;安排6.8亿元,保障广播电视监测系统、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经费支出,支持办好国际版权博览会;安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5.0亿元,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项目给予扶持,提升首都文化创意企业市场竞争力;安排6.0亿元,重点用于保护圆明园等五处大遗址、做大做强长城等六处世界文化遗产,保障博物馆建设和免费开放,提升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水平;安排9.6亿元,支持举办全民健身体育节等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创建“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加强“三大球”和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其中:文化法定支出56.3亿元,增长6.6%(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文化法定支出57.5亿元,增长9.1%,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9.0%的增幅)。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3亿元,增长2.3%(如扣除2012年“7·21”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一次性投入后,同比增长5.9%)。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养老助残服务事业发展资金1.2亿元(此外通过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4.0亿元,养老助残服务事业发展资金共计5.2亿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养老助残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安排资金继续落实就业促进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安排42.7亿元,用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落实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项保障待遇,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安排30.7亿元,用于燃煤、燃油、天然气、液化气、供热管网等补贴,保障企业、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安排社会建设资金2.5亿元,重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创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建设等项目,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5)医疗卫生支出100.6亿元,增长1.4%。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安排41.1亿元,保障对市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设备购置和修缮等,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安排16.3亿元,用于疫苗接种、疾病防治、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对区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卫生事业单位运行、急救体系建设等经费支出;安排24.3亿元,保障城镇居民医保、提高新农合基金筹资能力,落实国家大病医保政策等,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安排5.1亿元,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完善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加快卫生人才培养以及重点学(专)科建设等,提高卫生医疗服务水平;安排3.9亿元,实施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加强药品检验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药品监督管理;安排2.3亿元,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推进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其中:卫生法定支出78.7亿元,增长5.5%(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卫生法定支出80.0亿元,增长7.3%,高于市级财政支出5.3%的增幅)。
(6)节能环保支出65.1亿元,增长3.0%。全面推进“内涵促降”。安排20.6亿元,继续支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重点项目以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PM2.5大气污染物监测、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等项目,改善环境质量;安排21.4亿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等项目,推动节能降耗。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9亿元,增长2.5%。进一步加快环境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安排15.0亿元,落实《十二五时期首都环境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全市重点项目,以及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架空线入地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归还“城中村”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安排8.1亿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建设、道路清扫保洁等项目支出,建设清洁城市;安排交通治理资金8.0亿元,支持中心城区路口疏堵改造、城市道路及桥梁日常养护,努力缓解交通拥堵。
(8)农林水事务支出82.7亿元,增长5.1%。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安排28.8亿元,支持“菜篮子”工程、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再保险、农机配置等政策,促进沟域经济发展,大力支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安排13.3亿元,重点用于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林业科技推广等项目,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安排9.6亿元,重点保障城市污水管网和再生水厂运行,实施中小河道等城市水环境治理,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保障城市用水需要。其中:农业法定支出70.9亿元,增长6.3%(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农业法定支出72.7亿元,增长9.1%,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9.0%的增幅)。
(9)交通运输支出108.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安排公共交通补贴96.5亿元(此外通过其他科目等投入81.5亿元,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补贴共计178.0亿元),保障公共交通正常运营;安排4.0亿元,用于出租车燃油补贴,将惠及6.7万辆出租车,减轻运行成本压力。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3.7亿元,下降1.5%(如扣除2012年对金融性担保公司增加资本金等一次性投入后,同比增长5.6%)。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0.0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园区建设和生态化改造,淘汰落后产业等;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8.0亿元,重点向小微企业倾斜,支持企业创新型融资产品、节能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建设;安排燃气电力价格补贴10.7亿元,保障能源供应;安排20.0亿元,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
(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安排9.0亿元(此外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投入1.0亿元,旅游发展资金共计10.0亿元),支持落实旅游消费促进政策,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举办多种形式的会展等,提升首都旅游行业发展质量;安排商业流通发展资金5.0亿元,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支持蔬菜新模式门店等民生商业发展,继续组织一系列大型促消费活动;安排外经贸发展资金1.7亿元,鼓励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安排6.0亿元,用于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地方配套,打造以高技术为特色的国家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12)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106.4亿元,增长3.2%。重点用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正常运转与办案经费,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装备配备和科技建设支出,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亿元,增长1.6%。保障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依法履职。支持开展妇女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补助,深化食品安全自检体系建设,支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等。其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支出3.5亿元,增长9.1%,主要是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政策,提高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水平等。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4.5亿元。主要用于支援新疆和田、青海玉树、西藏拉萨等地区建设。
(15)安排防范财政风险资金73.2亿元。其中:预备费52.2亿元,占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0%;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3.0亿元,增强应急能力;偿债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资金18.0亿元,防范财政风险。
2013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11.1亿元,与2012年预算11.2亿元相比,降低了0.9%,主要是本市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控制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7亿元,较2012年预算减少0.1亿元;公务接待费0.9亿元,与2012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亿元(其中:购置费2.0亿元、运行维护费6.5亿元),与2012年预算持平。
(四)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1.0亿元,下降27.5%,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预计市级土地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其中:教育48.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5.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323.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8.3亿元);农林水事务6.3亿元;交通运输1.9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3亿元;其他收入14.0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2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增长1.4%。其中:教育48.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0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7亿元;城乡社区事务428.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9.4亿元);农林水事务31.1亿元;交通运输1.9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9亿元;其他支出15.8亿元,主要是彩票事务支出。
(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2亿元,加上年结转6.2亿元,收入合计51.4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3.4亿元,下降11.3%,主要是2012年企业效益较上年有所下降;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8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4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4.9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结构调整、重大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等支出,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统筹项目14.0亿元、现代制造业板块项目10.7亿元、现代服务业板块项目6.3亿元等;费用性支出6.0亿元,主要用于劣势企业调整退出1.6亿元、农租房腾退项目2.5亿元等;其他支出0.5亿元。
三、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13年预算任务
(一)稳固税源与增收节支相结合,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以发展经济、强化服务、依法征管、完善机制为抓手,全面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深入研究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增长的关系,正确处理增收与减税的关系,找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作用方式,把财源建设与重点投资方向、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夯实财源建设基础,努力形成经济发展、税源建设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强化财政增收的稳定性、可持续性,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密切关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的政策影响,加强对金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税源分析,科学研判收入走势,为收入预期和决策提供支持。规范税收征管,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促进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紧安排预算,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各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力争筹集更多的资金支持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统筹使用好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充分利用好各类预算的特点,努力形成资金合力,促进对所有财力资源的统筹管理和优化配置;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请市人代会审议的准备工作。
突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减少竞争性领域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民生领域的重点项目支出,落实好中央及市委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职能作用。
积极拓展财政投入方式,改变单一的财政直接投入形式,完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及竞争性分配等投入方式,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提升财政聚集资源要素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优化结构与刚性约束相结合,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加大对各部门的存量资金的调整力度。坚持把全市重点事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予以安排,各部门提出的新增事项均通过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动用结余资金等方式在各部门既定的预算盘子中统筹解决。
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严格预算执行程序。在研究制定各项新政策时,认真分析当前各领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推进工作的关键环节,结合财力情况,把握好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工作节奏及力度,稳慎出台各项增支政策,使事业发展同财力保障能力相适应。
(四)强化监管与提高效益相结合,集中打造规范透明高效的资金运行体系
认真总结、继续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扩大试点部门范围,加大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促进绩效目标编制不断细化和科学化;扩大事前评估范围,细化、规范评估结果反馈和应用的工作流程,提高事前评估效果;研究制定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强化对部门预算资金前期论证、使用过程的监督和使用效益的考核分析,发挥好评价结果对加强预算管理的积极作用。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大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大额专项资金设立、评价、退出机制,修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规范性。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做实部门项目备选库,提高年初预算下达率,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对所有大额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专项资金向市人大报告制度,完善专项资金审计制度,建立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联动、审计跟踪的审计整改机制。
完善预算执行监控管理。强化国库管理,修订本市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资金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国库电子支付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竞价改革试点,加强执行监管,规范部门采购行为。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创新检查方式,探索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监管网络。
加强对财政政策的研究,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对财政投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分析研究。重点选择资金规模大、刚性支出强的法定资金、财政补贴、大额专项资金等,科学分析各项资金的投入特点、支出结构,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优化内部结构,提高使用效益的措施。研究建立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加强对区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促进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公开对强化预算管理的推动作用。
各位代表,2013年是本市在党的十八大旗帜下迈出第一步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坚决执行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内外的复杂形势,支持巩固全市经济发展的基础,着力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领域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夯实财政基础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机制,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