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2012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02月28日 14: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十三、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平稳增长。全省出生人口114.97万人,出生率11.90‰;死亡人口67.14万人,死亡率6.95‰;自然增长率4.95‰。年末常住人口9684.87万人。其中,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6.05%,15-64岁人口占73.53%,65岁及以上人口占10.42%。

    城镇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37元,比上年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9856元,增长12.6%;人均经营净收入2621元,增长14.2%;人均财产性收入705元,增长14.5%;人均转移性收入4823元,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778元,增长8.4%。其中,食品支出5201元,增长7.7%,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0%。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总建筑面积33.4平方米,增加0.2平方米。

 

图5 2008-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

 


    表6城镇每百户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消费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消费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钢琴

4.5

摄像机

13.9

微波炉

56.2

照相机

60.8

电冰箱

105.1

空调器

112.3

消毒碗柜

7.0

固定电话

61.0

淋浴热水器

92.9

移动电话

220.0

洗衣机

99.1

健身器材

6.7

彩色电视机

121.3

助力车

66.7

组合音响

20.7

摩托车

26.7

家用计算机

88.8

家用汽车

31.2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比上年增长1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0%。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4383元,增长18.0%;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4234元,增长7.6%;人均财产性纯收入257元,增长4.4%;人均转移性纯收入572元,增长28.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76元,增长14.8%。其中,食品支出2322元,增长10.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3%。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38.4平方米,增加2.1平方米。

图6 2008-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速度

 


    表7农村每百户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消费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消费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洗衣机

86.3

电动自行车

94.0

 

电冰箱

84.1

 

汽车(生活用)

11.7

空调器

26.9

 

移动电话

198.2

抽油烟机

20.0

.0

彩色电视机

113.5

 

微波炉

11.5

照相机

5.5

 

热水器

62.4

家用计算机

31.5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56.1万人、153.5万人、45.0万人、63.5万人和61.2万人。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01.2万人,1257.5万人按月领到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增长14.5%,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增长23.6%,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平均增长12.0%。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继续巩固扩大,参合率达99.9%,人均筹资标准302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5%以上。

    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3.0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370元,比上年提高5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50.7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2214元,比上年提高521元。

    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9亿元,比上年增长21.0%;救助和资助居民240.6万人次,增长3.3%。已建救助管理站36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3处。现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2405个,床位数35.2万张,收养25.4万人;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629个,床位数23.9万张,集中供养率达75.0%。社会福利企业1385个,安置残疾人员3.8万人。各级慈善总会支出善款11.0亿元,用于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五大工程。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省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集体性质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集体性质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6.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7.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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