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1]2945.00万人,比上年增加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78.11万人,增加72.15万人。城镇化率56.98%,比上年提高1.98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为10.86‰,死亡率为6.8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0‰。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1.0。
年末户籍总人口[12]3343.44万人,比上年增加13.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26.19万人,非农业人口1317.25万人。
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24811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13]22968元,增长13.4%。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5415元,增长11.5%;人均经营净收入2184元,增长22.7%;人均财产性收入538元,增长24.1%;人均转移性收入6674元,增长16.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73元,比上年增长10.7%。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14]41.5%,比上年上升2.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1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0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7383.27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400.77元,增长17.5%;人均家庭经营收入2975.31元,增长8.3%;人均财产性收入175.56元,增长25.7%;人均转移性收入831.63元,增长19.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18.64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讯、文化教育娱乐及服务、医疗保健等消费分别增长5.1%、23.0%、0.2%、18.7%、21.8%、17.7%和28.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4.2%,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1.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平方米。
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03.57万人,比上年增长11.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6.48万人,增长8.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22.59万人,增长1.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77.33万人,增长11.9%;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53.53万人,增长17.0%,8.25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增长52.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23.53万人,增长20.5%。
全年51.53万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74.57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329元/月和188元/月,分别比上年增长8.6%和21.3%。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