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全文)

2013年08月30日 10:09   来源:政府网站   

  

   苏政复〔 2013 〕 78 号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

  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请示》(苏府呈〔2013〕10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2-2030)》。

  二、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充分依托独特的东太湖自然资源,着力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自然环境优美、旅游产业健康、度假活动丰富的高品质旅游度假区。

  三、度假区规划范围约16.8平方公里,要结合地形合理安排旅游度假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到2030年,度假区范围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4平方公里以内。

  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强化对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与控制,注重水源地附近沿岸线建设的控制,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保持度假区沿岸自然风貌整体性和观赏性,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五、优化空间产业布局,合理利用景观资源,引导旅游度假产业、文化产业、特色农业等健康有序发展。

  六、完善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改善旅游交通组织方式,注重与环太湖风景路的衔接。强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度假服务功能。

  七、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2-2030)》是度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制定完善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苏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对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5日

  文件下载:szfu[2013]78(2013-08-15).doc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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