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加强2012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全文)

2012年08月01日 06:54   来源:政府网站   

  京政办发〔2012〕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加强2012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加强2012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确保完成2012年本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的任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资金需要,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强2012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当前形势

  2011年,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本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跃上3000亿元新台阶,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2012年是本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任务较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资金需求较多,确保首都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意义十分重大。

  2012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本市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深化及2011年同期高基数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持续低位运行。随着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关键期、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政策措施逐步到位,以及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减收效应年度内集中显现,实现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资金落实到位的压力大、难度高、任务重。

  在当前收支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确保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既是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际需要,又是做好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工作的物质基础,更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本市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两条主线,以发展经济、强化服务、依法征管、完善机制为抓手,全面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财政收入增长相统一,确保公共财政收入上半年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和全年增长10%的任务目标;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慎出台增支政策,使用已安排的年度预算资金统筹解决好部门履职及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事业发展与财力保障能力相适应,不断提升首都公共财政保障水平,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以科学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基本原则

  (一)综合服务发展经济。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从优化环境、落实政策、加强服务、解决困难等方面入手,完善现有促进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为属地内各级各类企业做好综合服务工作。

  (二)依法行政规范征管。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遵循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妥善处理好长期与短期、普遍与重点、存量与增量、服务与征管的关系,依法加强税源建设和规范收入征管。

  (三)因地制宜讲求效益。各区县应按照功能定位,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做好支持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的各项工作。突出加强收入管理的重点工作,健全投入产出衡量评价机制,提升各项收入管理工作措施的效果。

  (四)稳慎出台增支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调结构、抓统筹、抓管理、抓效益、抓服务”的工作要求,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妥善处理好财力与可能的关系,引导部门原则上利用已安排的年度预算资金,解决好部门履职及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要稳慎出台各项增支政策,确需增加支出的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需报请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力做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四、重点措施

  (一)坚持“转方式、调结构”,不断壮大首都经济综合实力。

  1.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坚持“优化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方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采取担保、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广泛调动社会资金、金融资金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在工业、商业、中小企业、旅游、科技、文化等支持经济发展资金的安排上,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增加企业税收贡献相衔接,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支持完善产业链条。积极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2.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发展。用好、用活科技、文化两个100亿元统筹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促进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加快文化集聚区及重点项目建设,促进设计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吸引更多的新投资、新项目、新机构落地。加强与中央单位合作,积极做好与中央新能源、信息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物流等项目对接工作,做好项目审批和协调调度。各区县要建立重大项目落地书面通报制度,凡涉及重大项目落地的,各行政审批部门之间要做好信息沟通,为新入驻企业提供全程服务。

  3.着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打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运用财政奖补政策,支持融资性担保体系和小额贷款体系建设,有效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利用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6”先行先试等优惠政策,为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各区县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界定本地区可用于企业经营的建筑物范围,确保房屋经营用途与规划用途相一致,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和业态调整转型。

  4.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全力抓好各类保障房建设,发挥对投资、消费增长的带动促进作用;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给,满足群众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开发商业地产,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做好土地储备和供应工作,稳定市场预期。

  5.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收入,努力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加强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开展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构建集旅游、文化、商业于一体的特色消费区域,扩大消费信贷,持续改善消费环境。大力挖掘新的消费热点,着力促进民生消费,积极培育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健康医疗等消费;不断创新消费模式,扩大网络消费,发展会展消费,增加外来消费,完善消费结构。

  (二)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发挥财税政策推动首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6.贯彻执行好既定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结构性减税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减税的各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和保护企业发展活力,繁荣地方经济,进而增加税源、扩大税基,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7.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工作。各区县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宣传,紧密结合本地区产业、行业、企业等经济结构特点,分析减收影响,提前做好数据测算等相关准备工作,切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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