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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意见出台

2013年02月25日 15:50   来源:湖南日报   
    省政府2013年1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意见》近日下发。未来5年内,省财政将筹措81亿元,分3轮扶持27个县(市、区)发展特色县域经济。

    省政府今年1号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每年重点扶持3个特色产业,每个特色产业每年扶持3个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简称“重点县”),对每个重点县滚动扶持3年;省财政每年对每个重点县的资金支持不低于1亿元,3年累计支持不低于3亿元。扶持政策暂定实施3轮。从今年起至2017年,3轮中每轮3年实施扶持政策。

    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配套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即支持重点县建立、完善融资平台和担保体系,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投融资,重点支持特色产业融资需求;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建立重点县财银战略合作机制,充分调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性。保障土地供应,即省对重点县工业园区用于发展特色产业所需用地在年度计划上予以重点保障,在用地审批上实行绿色通道。此外,在交通、国土、环保、水利等其他资金方面对重点县给予优先支持;对重点县实施的特色产业项目,比照省重点工程的相关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用地管理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

    省政府要求,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要创新机制,特别是整合资金、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并实施绩效管理,建立重点县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最终绩效考核制度。据悉,我省将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重点县名单。目前,省财政厅正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开展特色产业选取、重点县竞争申报与评审方案及资金筹措方案制定等工作,以推动《意见》尽快实施。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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