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精神,稳定住房价格,根据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物价水平,西宁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西宁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价格统计指标为依据。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