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鲁政字〔2013〕7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201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要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生态保护,改善社会民生,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带动示范作用。
二、加快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建设计划。新开工项目要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建设;续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
三、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依法规范建设,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四、强化协调服务和调度考核。各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及时办理重点建设项目各项审批手续,优先支持用地和资金需求,优先保证供电、供水、交通运输等配套条件。要加强现场调研,完善调度分析,严格考核监督,准确把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附:201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2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15日印发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