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稳投资优结构十条措施

2013年08月12日 14:36   来源:福建日报   

  为贯彻落实把稳增长放在首位、着力扩大投资需求的工作要求,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立说立行,研究出台十条稳投资优结构具体措施——

  加强投资运行监测分析。围绕投资增长20%以上目标,重点做好投资情况和变动趋势的跟踪分析,并进一步加强对五大战役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轨道交通等一批两大都市区同城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开工一批列入“十二五”规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扩大产业投资规模。重点推进一批在建重大项目建成投产,争取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策划与央企新一轮项目对接。加快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民生工程投资。加快城市、工矿、林区、垦区改造项目及以船为家渔民上岸等安居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教育、卫生等关系民生的社会事业投资。

  培育投资新增长点。扩大数字福建建设投资,加快推进一批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节能环保领域投资。

  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加快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专项,整合优化省级预算内资金投向,继续落实国家倾斜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资金政策,组织上报2014年争取中央资金项目。

  持续拓展民间投资。加快已推介民间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落实第三届民营企业投资洽谈会拓展民间投资对接签约项目,力争年内全部开工。

  推动解决项目融资困难。支持股权投资企业探索为重点项目筹资的渠道,推动中小企业进行私募股权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企业通过发债筹措建设资金,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加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跟踪已上报国家51个重大前期项目,争取年内部分项目获批或取得实质性进展。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重大项目参照今年省重点项目管理。

  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近期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开展项目联合审批现场协调对接活动,发挥好一线工作法的作用。(记者王永珍)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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