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解决
最后在市公安局、城管局双方领导的多次协调下,“城管部门最终赔偿了我7000元费用。我不想事情闹大,而且起初以为眼睛不会有太大问题,所以答应了调解。”郭刚说。
郭刚说,警方介入后,他了解到那名殴打他的“高个子”城管是宜春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四大队中队长陆亦周。
陆亦周身高180多厘米,年龄大概二十八岁左右。“我听说陆亦周毕业于宜春市体育学校,练过拳击,所以他两拳就把我打得这么重,应该和这有一定的关系。”
受伤后的郭刚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左眼一直流血,而且青肿得很吓人,眼眶旁边受到严重创伤,为此还缝了12针。”郭刚说,当时眼睛视力没多大影响,以为应该就是皮外伤。他向记者出示了事发后及时拍下的受伤图片。
让郭刚接受不了的是,“行凶事件发生后,陆亦周没有受到单位的任何处理,仍担任中队长的职务。”
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时,“对于打人的理由,陆亦周解释说是正当防卫。”郭刚说,他当时只是怀着民宅受法律保护的法制观念而要求查看对方证件的,并没有对城管实施侵害行为,对方何来“正当防卫”的说法?
因此郭刚除要求城管部门依法赔偿损失外,还特别提出,“一定要依法拘留陆亦周,才能还我一个公道。”
不过,最后在市公安局、城管局双方领导的多次协调下,“城管部门最终赔偿了我7000元费用,我虽然很不满意,但毕竟出于交警形象考虑,我也不想事情闹大,而且起初以为眼睛不会有太大问题,所以答应了调解。”郭刚说。
新法制报记者从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郭刚入警20多年,曾担任过交警基层中队长、大队办公室主任等职,也是宜春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长期从事文艺创作,尤其是公安文学、宣传报道的创作。
“大家都觉得郭刚为人很不错。”交警支队有关工作人员说,此事发生后,宜春市政府、公安局及交警支队领导都非常重视,做了很多协调工作。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