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2日 陈政高)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2日 陈政高)

2012年01月18日 14:2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注释

    1.公共财政预算:按照国家财政部《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从2012年起,将“财政一般预算”提法,调整为“公共财政预算”。即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节水滴灌工程: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全省规划从2011年至2015年,发展滴灌节水农业工程1000万亩,总投资120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60亿元。

    3.一县一业示范县:从2011年起,省政府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在全省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县(市、区)授予的称号。确定标准包括3个方面:一是产业规模全国领先,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产业收入高,占全县(市、区)种植业或林业、畜牧业、渔业产值的一半以上,或者在相应行业中位居首位;三是具有原产地或地理标识商标。

    4.示范产业集群:是省政府对省内规模较大、产业优势明显、综合实力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工业产业集群授予的荣誉称号,是全省工业产业集群的标杆和旗帜。

    5.青山工程:主要是通过矿山生态治理等八项强有力的措施,对因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已破损山体进行植被恢复治理,对未破损山体实施严格保护,到“十二五”期末实现铁路、公路(一级以上)两侧,大中型水库库区、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可视范围内矿山及其他已破坏山体的生态环境基本得到治理,实现植物覆盖,让辽宁青山恢复生态。

    6.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在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的前提下,把“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有机结合起来,把农村百姓的需求和政策的扶持有机结合起来,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今年重点开展村内组与组之间道路和村内巷道建设,初步形成农村公路网,方便农民群众出行。

    7.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省:2011年3月,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选择6个基础较好、特色突出的地区、城市先行试点,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有效模式。2011年7月,我省被确定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省份,是唯一以省份作为试点的地区。

    8.碧水工程:包括3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以辽河治理为重点的全省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是以大伙房水库为重点实施的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三是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程,初步建立近岸海域“流域—海域”污染综合防控系统。

    9.蓝天工程:到2015年,全省所有地级市和县级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确保全省人民看到蓝天白云,呼吸上干净、清新的空气。

    10.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2010年6月,国家科技部等八部委批复同意我省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试点省份。通过培育创新型企业、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企业自主创新团队和人才、开发重大装备和产品,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经济主战场集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辽宁制造”向“辽宁创造”转变。

    11.新一轮扶贫攻坚计划:2011年12月,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省委、省政府文件下发《辽宁省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2011年至2020年,全省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计划,扶贫开发标准确定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200元(2010年不变价),低于此收入水平的贫困人口为314万人。通过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措施,到2020年314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200元以上。

    12.城乡群众健身设施普及计划:逐步在城市社区、公园以及农村村屯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计划。城市社区建设10件以上室外健身器材,免费供居民使用;公园建设多功能健身场地,包括健身路径、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农村村屯建设农民健身工程,包括一块标准篮球场、10件以上室外健身器材。

    13.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是国家计生委等部门从2011年5月起在全国统一开展的创建活动。重点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五个方面,推动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1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政府主导的、各民族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地推进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进步的社会工程,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和辽宁省均为每五年进行一次表彰,国务院已表彰5次,辽宁省已表彰6次。

    15.兴边富民行动:是由政府主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投入,加大对边民的帮扶力度,使边境地区尽快发展起来,边民尽快富裕起来,在发展中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感情和加强各民族大团结,最终达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的。该行动1999年由国家民委、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倡议发起,实施范围为陆地边境地区,包括136个陆地边境县(旗、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丹东是我省兴边富民行动唯一先行试点地区。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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