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加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市民安居乐业
坚持民生优先导向,不断化解民生难题,努力让困难群众更有保障,让老年群体更有关怀,让青年朋友更有憧憬,让全市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物价牵动民心,必须继续抓好物价调控,采取综合措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严格落实“菜篮子”、“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稳定和提高蔬菜等农副产品自给能力,推进市外绿叶菜基地建设。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将社区菜场回归公益性,加快社区菜场建设,大力推进蔬菜产销衔接,有序推动周末平价菜场进社区,保障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让市民和农民都能满意。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继续审慎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开展水价成本信息公开试点。
坚持统筹研究、整体推进、分类实施、分步到位,提高各类人群的收入水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加大公共财政用于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支出力度。较大幅度增加退休人员收入,城保企业退休人员和镇保、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人均基本养老金增长15%。建立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水平。推动在职人员特别是普通职工收入增长,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工资增长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健全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岗位补贴制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众生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重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为老服务,更加重视失能老人照护,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服务补贴受益面,为27万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满足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要作为一项长期、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持续加以推进。加强“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公开透明、公平分配,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以及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从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新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100万平方米、17.08万套(间),供应770万平方米、11.4万套(间)。确保廉租对象应保尽保,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面向常住人口,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统筹建设、有效衔接。聚焦青年职工、引进人才等群体,大幅放宽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大申请审核和供应力度。大力推进旧区改造,确保动迁安置房供应,为一直住在旧区里期盼改善居住条件的市民,尽可能提供好的房源。加快推进郊区城镇棚户简屋改造,加强旧住房安全检查和房屋修缮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限价商品房和先租后售保障住房试点。启动第二轮大型居住社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加强市政公建与环境配套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全年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加快理顺物业服务价格机制,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转型发展中促进就业始终不能放松。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及时应对就业形势变化,帮助有工作意愿、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尽快找到工作。实施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小型微型企业和青年群体,完善多渠道扶持创业机制,力争帮助1万人成功创业。重视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来沪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服务。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政策,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更加注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动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转制,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劳动关系的分析研判,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应急处置、欠薪保障金垫付等机制,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四)常备不懈抓安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
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管理为重,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坚持制度建设先行,继续修订和制定一批城市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问责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基层和岗位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45项重点工作,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第三方评估并及时整改薄弱环节,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布局调整,巩固建筑市场整治成效,加强消防领域尤其是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工作,强化高层电梯运行、玻璃幕墙、地下空间、越江工程和工地施工等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广泛开展城市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参与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能源安全保障。坚持最严的执法、最严的监管、最严的准入、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使上海成为食品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延续世博管理成效,加强和改进城市常态化管理,使市容更整洁、交通更顺畅、出行更安全、景观更怡人。加大市容环境建设管理力度,开展道路洁净工程建设,加强乱设摊综合治理,创建50条示范性林荫道,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逐步向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集贸市场等拓展,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率达到90%。优化市、区、街镇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深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修编第二轮上海交通白皮书,加快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加强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和建设。深化各类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和执法。加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
继续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取消本市贷款道路通行费,下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起价,将S5沪嘉高速公路调整为城市快速路并停止收费,做好相关后续配套工作,更好地便利群众。建成铁路金山支线改造工程。加快S26高速公路东延伸、S6高速公路、中环线浦东段和嘉闵高架南北延伸项目建设。完善轨道交通基本网络,推进11号线北段二期、12号线、13号线一期等项目建设。启动郊环线越江工程,加快长江西路、虹梅南路-金海路等越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一主多点”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基本建成老港可再生能源中心一期工程和老港综合填埋场一期工程。
(五)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使信息化更好地惠及市民服务发展
建设智慧城市是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举全市之力,加快建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智慧城市,全面构建以智慧运行、智慧管理、智慧产业、智慧生活为重要内容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网络信息服务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继续推进基础网络提升改造,加快建设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光纤到户建设改造新增200万户,基本实现城镇化地区全覆盖,逐年降低宽带上网资费水平,努力建设全国资费水平最低的城市之一。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推进郊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大力推进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建设,新增覆盖5000处无线热点。深化“三网融合”,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支持融合型业务发展。推进互联网数据中心、超级计算中心四期等项目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推动城市信息安全应急平台建设,逐步健全城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推进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渗透应用,提升信息化应用效能和信息产业发展能级。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智能化消防数字平台等项目建设,推进智能交通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继续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社区等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推广公用事业账单电子化,深化为农综合信息服务,让城乡居民共享信息化发展带来的更多实惠。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第三方电子支付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等主要工业产品的智能化水平。鼓励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大力发展高端软件等信息服务业,推进物联网在楼宇节能、智能安保等领域的应用,继续推进云计算示范应用。加快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建设。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文化是城市生存发展和振兴繁荣的本质性力量,彰显着城市的特色和魅力,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当是国际国内文化交流交融的重要枢纽,是先进文化发展创新的核心平台。我们要充分认识上海在全国文化建设大局中的地位和责任,切实提高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自觉和自信,坚持不懈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使之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融化为市民的自主意识和自觉行动。
大力传承中华文化精髓,吸收世界文化精华,弘扬都市文化品格,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城市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为人的全面发展营造美好精神家园。
坚持政府主导,贴近市民需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注重软硬件并举,充分利用世博会场馆资源,建成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推进虹桥国际舞蹈中心建设,重塑环人民广场剧场群。因地制宜完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积极将中心的场地向各类文艺院团开放,增加公共文化内容配送的品种和数量。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扶持和培育各类群众文化团队,积极发展富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民俗、民间文化,广泛开展多种形式、适合不同人群的群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加强档案信息服务,做好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继续扩大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用好公益性演出扶持资金,在上海音乐厅、大剧院、东方艺术中心等剧场举办200场以上高质量公益性专场演出,推广营业性演出低票价,让更多市民有机会欣赏高水平文艺表演。
深化扩大开放,用好市场机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依托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放开搞活,扶持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发展。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与金融、贸易、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扩大文化消费。开放市场,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扶持一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加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文化企业。在转制文化企业实施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面向市场的经营机制和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管理模式。稳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加快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行公共文化设施和项目委托管理,创新社会化、专业化管理运营机制。
着力提升文化原创力,促进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用好文化人才发展资金、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文教结合工程、演艺工作者联合会等机制,积极培育和引进优秀文化人才,造就一批名家大师。尊重创造、鼓励创新,激发广大文化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创造兴趣、创新动力和创作激情,创作生产一批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力作。
(七)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序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真正体现“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这一核心理念,落实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5%。推进市级财政转移支付重点向经济困难、人口导入的郊区、农村薄弱学校和困难群体倾斜,在城郊结合地区新增30所义务教育学校,促进区域内优秀教师合理流动,推动义务教育首先在各区县实现均衡发展。新增40所幼儿园,实现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和看护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坚决清理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低龄儿童的竞赛和考证,为孩子们营造身心愉快的成长环境。深入推进学生健康促进工程,推行学业质量绿色指标体系,探索对义务教育质量开展综合评价。促进高中加强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施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改革,支持高校明确定位、办出特色。与中国科学院合作新建一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鼓励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老年大学建设,整合各类教育学习资源,完善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
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立足上海实际,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郊区新建的4家三级医院全面投入试运行,实行新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逐步化解市级医院基本建设债务,启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工作。深化医疗联合体试点,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居民签约、双向转诊等工作。扩大家庭医生制服务试点。开展社区临终关怀服务。推进中心城区部分二级医院向老年护理、康复功能转型,鼓励和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和老年护理服务。增加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继续落实好优化就诊流程、改善医疗服务等便民就医措施。加强中医药传承和创新。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简化人群分类,实行按年龄享受相应医保待遇。调整小城镇医保政策,建立门诊统筹,提高医保待遇。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增加公共体育设施,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积极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让市民享受运动的快乐。办好2012年短道速滑世锦赛等重大国际赛事,积极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成立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鼓励上海体育健儿在伦敦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和婴幼儿早期启蒙工程,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八)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更加注重多方参与、依法管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服务和管理。大型居住社区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载体,承载着许多家庭的安居梦想,要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将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好、管理好,为广大居民服务好。在大型居住社区探索镇管社区等管理模式,完善大型居住社区财力保障机制,加强社区“三个中心”建设,推进国有商业企业入驻,完善物业管理运作机制,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加强区域基础设施等建设配套,努力让群众住得安心、放心。在城郊结合部快速城市化地区,根据实有人口规模充实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力量。进一步提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标准化水平。做好居委会、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自治能力建设,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完善公益创投和招投标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和公益服务。
加强实有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扩大户籍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加强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逐步扩大居住证持有人员享受公共服务的范围,鼓励和引导来沪人员参与社区事务,加强人文关怀,丰富来沪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创造条件让来沪人员在上海更好地工作、学习和生活。
建立社会矛盾综合协调化解的长效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行政调解,推进医疗、物业、劳动关系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千方百计把信访积案化解掉,千方百计把源头问题治理好。加强人民意见建议征集,推动从政策层面预防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建立分级分责化解群众合理诉求信访矛盾的工作制度,尽最大努力在初信初访阶段及时化解矛盾。全面推进区县信访联合接待大厅建设,积极探索“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信访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信访核查终结制度。开展“六五”普法,推动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打防控一体化水平,加强对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弘扬志愿精神,鼓励市民参与志愿服务。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创新双拥工作机制,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九)进一步把建设重心向郊区转移,加大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郊区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广阔空间,也是新形势下有条件有必要加快发展的区域。落实促进新城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嘉定、青浦、奉贤南桥等新城加快发展,推动松江、浦东南汇新城的产业区与城区在规划、交通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配套衔接,进一步支持金山、崇明的新城和新市镇优化发展。推动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向新城倾斜,支持新城提升制造业能级和水平。推进轨道交通16号线罗山路至南汇新城段建设,加快5号线南延伸段、17号线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新城低碳发展试点。推出加强新城优质教育资源布局的支持政策。积极创新新城管理模式。继续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
时刻把“三农”问题放在心上,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托特大城市综合优势,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强化科技兴农,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全面提升农村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都市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现代种业重大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强农业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新建高水平粮田1000公顷、设施菜田533公顷、标准化养殖场45个,创建35个蔬菜标准园。从全市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优先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完善9000公顷设施粮田和菜田的灌排设施,推进300公里中小河道整治,完成4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基本完成郊区集约化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新颁布的标准。继续推进农村路桥建设和农场职工旧住房改造,完成100个村庄改造,完善公共交通“村村通”。结合人口分布状况,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村卫生室配置。加快郊区农民转移就业,新增非农就业岗位10万个。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发展农业旅游业,延长农业产业链。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流转机制。完善农民宅基地置换办法,探索多种农民宅基地归并形式。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流转。
(十)高举浦东开发开放旗帜,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开放
转型发展,必须靠改革推动,重在制度创新。坚持先行先试,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动金融、航运、贸易等领域重大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在浦东率先试行,力争融资租赁业务、国际贸易结算中心、期货保税交割、全国信托登记中心、国际航运船舶保税登记、口岸监管模式创新等改革试点取得新突破。深化完善自主创新政策,推出股权激励的“代持股专项资金”,推进园区土地二次开发试点。积极构建大区域、轻型化、扁平化的新型区域管理体制,在川沙、祝桥等区域探索大市镇管理模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机制。
稳步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一项意义深远的重大税制改革,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按照国家部署,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精心做好各方面工作,为全国推广发挥示范作用。抓住先行先试机遇,积极推动服务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细分,努力吸引各类服务业聚集。支持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进一步整合业务资源、拓展业务空间、创新服务领域,加快提升发展能级。根据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要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确保改革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强化组织领导,严密制度设计,确保改革试点有序运行。
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力度,继续推进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加强整体上市企业集团存续资产处置和管理。发挥国有资本流动平台作用,完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管控模式,促进国有资产有进有退、有序流动。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完善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对整体上市企业领导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着力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放开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细化政策措施,继续解决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融通、自主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审批等突出问题。积极支持吸纳就业和科技创新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设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放大担保融资效应,推动投贷联动,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中小企业贷款专项债券,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经济的内在活力。大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产品质量、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商业欺诈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推进商标、名牌与标准化工作。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更好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进一步扩大口岸对外开放,完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通关模式,继续推进贸易便利化。注重稳外需、调结构、促平衡,推进国别商品中心、海外营销促进中心、国际设计和贸易促进中心、国家技术贸易交易中心等各类出口基地和进口基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增强高附加值产品进口集散功能。把握国际生产要素布局重组的新趋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大力引进先进技术、新业态和新产业,增强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鼓励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整合其全球和在华采购销售、研发、资金管理等业务。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扩大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积极培育本土的全球性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完善对外投资合作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继续提升对港澳台经贸开放与合作水平。整合外事资源,进一步发挥外事工作在促进发展、深化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侨务工作,支持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参与上海现代化建设。
推动新形势下国内区域合作,更好地服务长江三角洲、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地区合作机制,深化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眼于增强对口支援地区自我持续发展能力,帮助做好招商、招工、招生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新疆、西藏、云南、青海、三峡库区等地区的对口支援力度。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落实与兄弟省区市政府的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等重点区域、重点城市的交流合作,鼓励支持本市企业走出去投资发展。支持兄弟省区市驻沪办协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驻沪商会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