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巩固和发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关键一年。从总体上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不少,世界经济格局调整和国内经济发展孕育着很多新的机遇,但面临的环境十分复杂,不确定性、不可预测的因素很多。世界经济复苏基础脆弱,国际贸易摩擦明显增多,能源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震荡加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也不少,保持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更加周密地做好应对挑战的各项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坚持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抓统筹惠民生保稳定,加强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和培育,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好基础。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目标导向,建议201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1.8%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以内。
在具体工作中,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按照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扩大社会矛盾、增加历史欠账为代价谋求发展,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在转型中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更加注重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坚持在开放发展中赢得机遇,坚持依靠科技人才支撑和推动发展,力争在构筑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力争在拓展发展空间和实现创新发展上开创新局面,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社会稳定。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更好地统一起来,加快推进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更加注重选准和抓好工作突破口。以集约高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构筑一批产业科技人才集聚发展的大平台;以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海洋经济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大产业;以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后劲为目标,加快推进一批事关长远的大项目;以做强做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提升块状经济为抓手,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
更加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加强统筹兼顾,结合浙江实际切实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高政策措施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企业为基的理念,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对企业的服务,努力增强发展活力、夯实发展基础。
三、着力推进调整转型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是确保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必须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稳定优化一产、主攻调整二产、提升扩展三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大企业大产业。围绕农产品保障供给和农民增收两大任务,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和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力大、服务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实施农业主导产业品质提升工程,加快发展精品农业、设施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产品品牌和营销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浙台农业合作。加快推动工业调整转型,努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制定实施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年度实施计划,继续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扩大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试点覆盖面,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支持生产加工企业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环节拓展,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推进工作,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信息网络特别是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抓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抢占发展的制高点。努力做大服务业总量,加快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编制实施一批服务业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科技、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主要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商贸、旅游、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主要面向生活的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着重培育100家左右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城市、经济强县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突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支持服务业经营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花大力气落实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努力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增长。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突出抓好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大项目。加快以“七线两枢纽”为重点的铁路项目和一批公路、航道、机场项目建设,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进核电等电源项目和电网建设,力争新开工建设电力装机350万千瓦。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拓宽民间投资渠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招大、引强、选优”的思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浙商回归创业发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推动消费较快增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继续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促进旅游、文化、教育培训、家政等服务消费。完善城乡消费设施和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农村商业便利连锁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扩大“农超对接”范围,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大力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扩大浙江产品市场份额。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健全营销网络,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和专业市场等平台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和产品展示,吸引境外采购商到浙江设立采购中心。加快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健全大通关体系,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完善国际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机制。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优势企业并购境外企业和知名品牌、投资建立生产基地和经贸合作区,支持工程建设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联手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先进技术和装备进口,增加紧缺资源性商品进口和储备。
切实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快省科研创新基地建设,新建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及试验基地、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切实落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机制,推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加快推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利用等12个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节能技术推广等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推进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组织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研发和成果应用,抓好一批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大项目。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扎实开展国家级标准化项目试点工作,综合运用技术标准、质量监管、品牌培育等措施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制定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强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建设,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和节能环保。深入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加快生态省和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和集约节约利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我省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拓展企业上市等融资渠道,努力争取中央国债投资、企业债券发行额度。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产业,扩大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土地资源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深化耕地保护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动市县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和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完善低丘缓坡、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规划和利用机制,积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扩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严格执行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加大高效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深入推动节水、节材等工作。继续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水环境治理、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八大水系、平原河网水质和大气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森林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启动25个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100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建设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循环农业示范区。
大力拓展发展空间和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抓紧做好海洋经济发展带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海洋经济发展带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进一步整合港口资源,宁波—舟山港在稳定发展集装箱业务的同时,重点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成我国重要的枢纽港,大力推进全省港口航运联盟建设,积极发展江海联运和内河航运,加快建设港航强省。积极发展海洋特色优势产业,合理布局和提升石化、船舶、钢铁、装备制造等临港产业,扶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海洋旅游、海洋渔业和海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推进标准渔港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选择一批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导向明确、建设空间条件较好、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重要区块,纳入省级层面进行统筹规划、重点培育。加大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力度,加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杭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等特殊监管区建设。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以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为重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规划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生活环境。大力推进中心镇建设和发展,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积极推进规划、社保、户籍等相关制度改革。结合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步伐,有序推进高山村搬迁、自然村撤并、空心村改造和特色村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整合资源,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交通、水利、电网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支持欠发达地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山区资源,发展特色制造业、来料加工业、休闲旅游业和高效生态农业。深入开展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和结对帮扶工作,促进产业转移、劳务对接和异地开发。积极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库区和海岛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培育新的增长极。主动服务和对接上海世博会,实施“环沪护城河”工程,做好上海世博会相关安保工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继续扩大与港澳台的合作交流。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全面完成青川地震灾后援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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