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生态省建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进一步提高生态省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打造最宜人居的环境特色,逐步把海南建设成为气候宜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舒适的宜居地区,成为全国人民心目中理想的“第二居住地”。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重点水源、重点海域等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重点保护,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突出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大力推进浆纸林、“三边”防护林等重点林业建设工程,到“十一五”期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切实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积极防治工业污染,有效控制生活污染,进一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集中财力重点防治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在完善海口、三亚等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的基础上,新建22个污水处理厂,建成覆盖全省的6个区域性垃圾处理基地和一批垃圾处理站(点),提高全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立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镇建设模式。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审批高能耗项目。积极推进水价和水资源费改革,形成计量取水、超量加价机制,推广节水技术,鼓励中水回用。依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天然林地,严格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幅度降低生产环节的原材料消耗。制定和实施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政策,推动工业“三废”和生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积极利用太阳能和风能。抓好新型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和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三个环节,促进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七、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培育壮大特色经济板块,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任务。必须搞好规划,制定和实施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加大投入,力求取得新的突破。
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十一五”期间,我省将组织200多个重点项目、500多亿元建设资金集中投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经济,振兴社会事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发展条件。在建成屯昌至海口高等级公路的同时,完善市县和农场出口路、旅游区出口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力度,进一步改善中部山区交通运输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兴建一批城镇供水设施,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特色经济。积极扩大竹藤、花卉、热带瓜果、南药、黎苗织锦等特色产品生产,加快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和水电经济。有计划、高质量开发建设五指山生态旅游区、尖峰岭生态旅游区、七仙岭温泉度假旅游区、南丽湖旅游区等。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统筹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加快发展的长效机制。用足用好民族自治地方政策和国家西部开发政策,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完善“三集中”扶贫和“联手扶贫”机制,形成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投入持续增加、项目持续增多、活力持续增强、发展持续加快的局面。
积极培育海南特色经济板块。以海口为中心构建琼北综合经济区,统一规划建设琼北区域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以三亚为中心打造琼南旅游经济圈,整合琼南区域旅游资源,科学布局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形成辐射中部、带动东西两翼旅游发展的新格局。突出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战略地位,重点发展好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老城开发区、临高金牌开发区、昌江工业区、东方化工城和三亚梅山产业园等园区,壮大“西部工业走廊”,带动市县发展配套产业。发挥东部沿海市县资源优势,发展壮大海洋渔业、热带高效农业和滨海旅游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东部沿海经济带。切实保护好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积极发展经济林、生态旅游等特色经济,加快发展中部生态经济区。
加快城镇化进程。力争到2010年全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50%。实施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把海口市发展成为辐射带动全省的中心城市,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充分发挥其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的作用。围绕建设亚洲一流、世界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的目标,把三亚市建设成为带动琼南发展的南部中心城市。逐步把儋州(洋浦)、琼海培育成为琼西和琼东的区域性经济中心。进一步强化市县中心城镇的作用,逐步将其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功能较为完善的小城市,成为次区域性经济中心。每个市县选择2~3个发展基础较好的建制镇作为重点镇和示范镇来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南洋热带建筑风格的城镇特色。
八、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努力构建和谐海南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继续实施科教兴琼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积极发展社会事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快构建和谐海南。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巩固和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积极发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办学,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建设一批教育强市(县)。推进省直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支持省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争取有1所大学进入“211”工程行列。积极推进桂林洋高校新区建设。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大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继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行校长和教师考核上岗制度。组织城镇优秀教师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任教,切实解决不合格教师上岗问题,提高我省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
加大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科技自主创新主体建设。切实建设好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共建科研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支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儋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建设。围绕培育支柱产业、壮大优势产业的战略需求开展科技攻关。优先组织开发能源、资源、环境、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完善科技推广、科学普及机制。创新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实用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加强科技培训,普遍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和劳动技能。积极推动理论创新,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和社会科学。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集中资金建设一批重点医疗机构。把省人民医院建设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全省医疗中心,在三亚建设南部医疗中心,把琼海、儋州、东方市人民医院和省第二人民医院建成区域性医疗中心。新建省肿瘤医院、省心血管医院、省传染病医院。改建提高一批重点中医院。加快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使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到全体城镇居民。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加政府投入,积极发展文化公益事业。完成海南有线数字电视项目。建成省博物馆,设立专项资金征集民俗文物和海洋文物,突出海南地方民俗和海洋文化特色。建设省文化艺术中心。逐步健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积极推进乡镇文化设施建设。制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我省文化旅游、影视娱乐、健康体育、会展服务、新闻出版等优势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积极保护和发展黎、苗民俗文化,鼓励文学艺术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发展足球冬训、高尔夫球、帆船训练、潜水培训等重点体育产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干部群众头脑,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点抓好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切实加强文化市场和互联网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搞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公民的敬业精神和创业意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继续加大文明生态村建设力度,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全省半数以上的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创造条件建设文明生态镇、文明生态社区和文明生态城市。全面推进文明行业、文明诚信企业和文明高效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加强边防、海防建设。按照把海南建成世界著名、亚洲一流的热带海岛度假休闲目的地的要求,启动一系列综合措施,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
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自觉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中的作用,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案,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提高居民自治能力。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切实维护公共安全。进一步完善信访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海南”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等专项行动,把“无毒岛”建设作为长期的重大任务切实抓好。加大投入,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全面构建台风、地震、海事、重大旱涝灾害以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海南省应急指挥中心,提高政府应对自然灾害和公共危机的能力。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努力实现全省五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0万个的目标。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实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筹,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镇居民失业保险制度,实行失业保险金省级调剂;继续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继续实施良种补贴、购置农机具补贴和渔民造大船补贴政策,扩大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务工和政策补贴收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公务员工资改革,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使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随在职职工收入增加而适当增加。
九、扎扎实实做好2006年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和6%,新增城镇就业岗位8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必须科学制定和认真实施各项年度计划。各级政府要把依法制定、管理、实施规划作为重要的责任。《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一经这次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依据规划纲要加快修订和完善地方和部门行业“十一五”规划,并认真制定2006年年度实施计划,把加快发展的思路梳理得更清晰,把促进发展的政策制定得更完善,把推动发展的措施谋划得更具体,力争经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使规划变成经济增长的效益、社会进步的成果、人民群众的福祉。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必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全体政府工作人员要坚持讲真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上。要认真落实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立的一系列重大措施。抓紧建成和新上一批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现代化农业生产项目和重大旅游房地产项目,确保37个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以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为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瞄准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全面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要以发展优势产业、扶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激活县域经济为突破口,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抓住扩大内需重要机遇,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要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快建设和谐海南。
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十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得益于全省上下加快发展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发展思路清晰稳定,发展措施扎实有效,形成了推动发展的合力。这是一条值得我们共同记取的规律性认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形成共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形成合力,坚持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依靠人大、政协的支持和监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努力实现海南又快又好地发展。
各位代表,“十一五”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实现这个规划,海南经济发展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社会事业必将实现一次新跨越,改革开放必将打开一个新局面,人民生活水平必将有一个新提高,城乡整体面貌必将发生前所未有的新变化,一个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海南经济特区将让世人刮目相看!我们的责任十分重大,使命无比神圣,前景无限美好。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胜利实现我省“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而努力奋斗!(来源:海南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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