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年内实现电子病历互联互通

2012年03月30日 14:14   来源:北京日报   汤一原;吴迪
    2012年至2013年,实现部分医院内部电子病历信息集成,5个试点区县信息互联互通;2014年,网络信道将铺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居民诊疗信息实现综合利用;2015年,扩大电子病历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方便居民知己健康、节约卫生资源等方面的作用……3月29日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本市已确定推进电子病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即将构建起市、区县和医院三级平台整体建设框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电子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以电子化方式创建、保存和使用的,重点针对门诊、住院患者临床诊疗等信息的数据集成系统,是居民个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过程中产生和记录的完整、详细的临床信息资源。

    目前,医院信息系统基本由各医院自主开发建设,存在标准不统一、发展不平衡、信息割裂、资源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专家普遍认为,电子病历普及之后,将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支出,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减少纸质资源的不必要消耗。

    医院内部“信息孤岛”将逐步消除

    本市推进电子病历的工作,将重点围绕五个方面的任务展开建设:一是健全疾病诊断和症状、药品分类、收费分类、操作、手术、检查化验等电子病历共享标准。二是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通过集成逐步消除医院内部的“信息孤岛”。三是建立区域电子病历共享数据库和居民健康信息门户,联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促进居民健康信息在不同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共享和利用,实现区域医疗卫生业务协同和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四是建立医疗行为监管和居民健康统计分析系统,实现与各级电子病历数据库的互联共享,为提升医疗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监管能力提供客观详实的决策依据。五是完善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的政策法规,为推进卫生信息化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级以上医院有望“无纸化”诊病

    根据进度安排,本市电子病历推进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12年至2013年,全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将建设医生工作站,三级医院实施门急诊信息上报。同时,国家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试点将完成,试点区县将重点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初步建立电子病历共享数据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第二个阶段为2014年,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开展电子病历建设,并完成门急诊信息上报;满足带宽需求的网络信道将被铺设到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中,重点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网络互联互通;同时,试点区县之外的区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将启动,电子病历共享数据库功能将得到扩展。

    第三阶段为2015年及以后,居民健康信息在不同医疗卫生机构间可实现共享和利用。面向市民的健康门户网站将得到全面提升,实现市民知己健康和系统管理。

    立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在推进电子病历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健康信息将在不同医疗卫生机构间被共享和利用,患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将受到重点关注。

    据了解,本市将出台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以及电子病历相关规范与标准的框架,逐步健全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电子病历质量管理及使用管理规范、电子签名管理规范。从电子病历的形成,传输、保护、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

(责任编辑:龙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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