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府下令拆除仍作为养老公寓销售
骗取730余万元当事人首度被追刑责
小产权开发商
上午被判无期
售卖小产权房开发商首度被追究刑责。
今天上午,李凤景因为合同诈骗罪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李凤景将被叫停售卖的小产权房作为老年公寓对外销售,骗取16人730余万元。
帮助李凤景卖房的卢某和会计杨某分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上午10时,李凤景和卢某、杨某一并被带进法庭。
检方指控,李凤景等人擅自在房山区青龙湖镇常乐寺村建设养老公寓。在房山区青龙湖镇、房山区政府向其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且强制拆除的情况下,李凤景等人仍对外销售养老公寓,先后与16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购房款共计730余万元。
49岁的李凤景说,他的公司与青龙湖镇常乐寺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用于建设养老设施,租期为30年。李凤景不承认检方的指控,他坚称目前国内的老年人有2亿,这个项目做好了,是积德行善的好事。
2009年7月底,房山区青龙湖镇向开发商发出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李凤景于是自行拆除了施工现场的地上部分,准备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2010年4月,房山区政府再次下令强制李凤景拆除施工工地的地下部分,恢复为耕地。李凤景再次执行。但案件材料显示,在此之后,该项目仍在对外销售。
帮助李凤景销售小产权房的被告人卢某说,他所在公司代理销售过几个小产权房项目,从没有出过问题,这些小产权房都是边建边出售的。有些买房人问到产权问题,他们都说“没有产权证”。
卢某称,买房人看房后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他就会与财务人员带着买房人去银行转钱。按照卢某的说法,该公司卖了14套房子,他从中挣了30多万元佣金。
在李凤景的公司做兼职会计的杨某也否认自己参与诈骗,她说自己一直以为李凤景的老年公寓项目是合法的。
●法院判决
主犯听到判决面无表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凤景与卢某、杨某的行为均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这其中,李凤景和卢某被认定为主犯,杨某为从犯。
法院判处李凤景和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听到判决后,获刑无期的李凤景面无表情昂着头。
卢某看了一眼李凤景后,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而获刑最轻的杨某则放声大哭,边哭边喊“太严了”。
●对话当事人
退了好几百万肯定要上诉
法制晚报(下称fw):对判决有什么看法?
李凤景:现在两亿多老人,养老院是国家扶持的项目。我现在退了好几百万房款了,事发后也根本没有逃逸,我一分钱都没用,怎么是诈骗?我肯定要上诉。
fw:当初为什么政府下令禁售,你还在销售?为什么没办相关手续?
李凤景:他们下的命令我不认可,我那时候欠了多少工程款啊。
我们民营企业很难运作,也没权利去办相关的手续。
fw:养老院项目办不成是不是小产权的资格问题?
李凤景:不是,国家各大部委都鼓励兴建养老院,可实际过程中谁也没支持。
销售四合院收取的是租金
fw:养老院不是集中管理么?你怎么对外销售呢?
李凤景:这是我们的经营模式,我们是出租,收的是租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fw:你的养老项目都是独栋四合院,会有人用来养老么?
李凤景:国内的养老院太落后了,国外很多先进的养老院条件都很好,不同的客户会有不同的需要,独栋是满足不同人群的高品位需求。
(责任编辑:耿敏)